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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情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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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伴侶
作者: W 日期: 2017.10.04  天氣:  心情:
基本上,婚姻的存在只是為了在其中的損害賠償,然而,不愛了,是要怎麼"補償"呢?
若真是因為要法律制約,那這樣的情感還真是挺可悲的,當然更無法約束變心與否。
我不認為婚姻是女性的最終歸宿,生養小孩也不能保障自己老有所終,
否則怎麼還會有那麼多人外遇、離婚、孤獨一生?

常看到已婚者在網路找知己,如果伴侶無法談心,又何必生死相許?
不過是為了社會親友的觀感、因為大家都這麼作,而自己到了一定年紀不結婚就沒有安全感,
找了個知身不知己的人共度一生,挺不難過?你忙著開發婚外情,她忙著心傷,何必?

有個人能談天說地,像朋友一樣;能相互依賴,像親人一樣;能心動眷戀,像情侶一樣,
這樣的關係才能常久。

所以不介意對方是離婚、單親、孤兒,而且都這把年歲了,也不會想要有小孩(因為我自己就是小孩@@)。
只要能聊得來、相互尊重,即便沒有結婚,或當個後媽也是挺好的。
要是對方不想要/沒有孩子,養隻貓貓狗狗,平日各忙各的,也不大有倦膩感。

理想狀態大概如此。

發覺有些人一旦談了感情,便將對方當成孩子般管東管西,嘮叨不已。
人家跟你交往前不也過得好好的,沒道理一遇見你就變生活白癡。
太多人將其化成"關心"美名,但過度關心只會造成反效果。讓自己跟對方都輕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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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10-08 01:06
他, 4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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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0-07 11:36
他, 53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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