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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載~
作者: 藍天使 日期: 2005.05.07  天氣:  心情:

 最近收到一些mail ,
 感覺上一般人應該都不知道的事!
 於是就在此轉告大家,
 希望對大家多多少少有些幫助!

 忘了帶健保卡補救方式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七天內 ”,
    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
    保留收據,“ 六個月內 ”,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
 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
 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
 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 [:@]
 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其實,
 健保有 一項規定,
 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
 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
 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
 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
 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健保局真的很… [X(] !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
 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
 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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