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喜歡看妳睡覺的樣子,有種幸福的氛圍。 記得第一次,無意間逛到妳的檔案。 就被妳的外表吸引,可是,是在舊的愛情公寓。 那時,只能送送禮物而己!而我也沒VIP。 當時,也沒跟妳聊天過,就直接跟妳要電話。 我在想,會不會太直接了。 結果,隔天一大早,馬上上線看妳有沒有回我? 那一天,是我這輩子最高興的時候。 因為妳真的有回我捏!!!也留了電話給我! 還叫我看完馬上刪除,我真的嚇到也很興奮。 網路上有一~二百萬人,我卻能遇見妳。 是不是上天,給我們有一個相戀的機會? 果真,我們是天生一對。 做什麼事、想什麼事都一樣! 因為,我們是同星座,生日只差6天。 彼此懂得珍惜對方! 彼此懂得愛護對方! 這輩子能遇見妳,我很高興也很幸福。 因為妳,我想定下來了! 因為我太愛妳了,也因為我很了解妳! 明年是民國100年,所以我們要結婚了。 這樣也比較好記,也很難得。 在民國100年結緍→←代表我們能相愛相戀100年! 我想跟老婆生一個baby,組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有時,我會跟老婆抱怨【為什麼我們不能早點認識?】 如果我們能早一點相識,我們的小孩可能已經會叫爸媽了。 不過也沒關係! 至少我這輩子有遇見妳,也能愛上妳。 跟妳做一輩子的夫妻我就很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