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有我可愛的寓友大聲喊""幹""
所以,,,我也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可愛的寓友說:
如果這社會,女人也能理所當然的有丈夫,有情人,有異性知己!那才叫公平!
男人偷吃是天經地義,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女人偷吃叫水性楊花,紅杏出牆,她犯的是滔天大罪!
我的認為是,如果要公平,本來就該如此!!
不要幹譙我,,,也不要講長篇大論來反擊我,,要講這樣問題,我可以論三天~~~~~
為什麼男人可以!!女人不行??有沒人可以告訴我??
在我認為,,婚姻制度基本上就是違反動物本能的制度
為什麼要規定某個人和某個人,,在經過某一種程序之後,,,
就只能老死和那個人在一起???
為什麼叫情人?????
為什麼叫知己?????
因為他們是在制度外,,跟那個在制度內的人,有著跟制度內的另一個人一樣,,有著同樣的情誼的人
只因為他們是在制度外的,,,,,所以叫情人,,,,所以叫知己
OK,,,,為什麼在制度內的那個人,,,會在制度外再去發展那麼重的情誼呢??
為什麼,,在制度內的那個人,沒有辦法,對在制度內的另一個人,,去作出對情人的舉動??,去說出對知已講的話??
在制度內的另一個人,有沒有去想過這個問題??
在制度內的人,,你都如何對待你在制度內的另一個人??
你對他有沒有,對他像情人一樣的依戀??你一天打幾通電話給他???一通電話你們講多久???
你對他有沒有,對他像知己一樣的傾聽??你一天聽他講幾次話???一次你都聽多久???
如果有,,
情人!!知己!!應該不會存在在你們的制度中........
如果沒有,,,
情人!!知己!!應該是你最痛恨的名詞!!!
在制度中的人......
他對你有沒有,會失去你的恐慌??
你對他有沒有,會失去他的恐慌??
為什麼會沒有??
因為,,你們是經過制度所認定的程序所認定的,,所以不會有...........
這也就是,你為什麼不會有恐慌的地方!!!
這也就是,萬一有人介入之外,引人進來的人,都會被人吐口水淹死的原因!!
在制度中的人,,每天見面你們都在"""講"""什麼??
在制度外的人,,每次見面他們都在"""講"""什麼??
在制度中的人,,每天見面你們都在""""作"""什麼??
在制度外的人,,每次見面他們都在""""作"""什麼??
如果是你,,你會覺得那一個人才是了解你的????
可是在在制度中的另一個人,,,不也曾經是那個最了解你的人嗎??
在現在的他,,為什麼會再去,跟別人發展跟你一樣的情誼呢??
問題都是他嗎??
你都沒有問題嗎??為什麼??只因為你們是經過制度所認定的程序所認定的嗎??
通姦一定是錯的嗎??
,世界各國,大多已經將""通姦罪""給除名化
台灣也在研議修法廢除中.......
以後雙方合議通姦,只有民事上的問題,而沒有刑事上的責任
那民事上是什麼責任??
就是違約賠償而已!!
違了你們是經過制度所認定的程序所認定的約而已!!
因為他違約,,所以賠償,,,如此而已!!
為什麼要有婚姻制度???
為什麼通姦沒有刑事上的責任??
又是一個王八蛋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