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原是討論工作的聚會,無奈事情沒談完,必須轉移陣地,
有人提議就近到我家巷口的pub,
我沒能反對,心裡卻想:吵吵鬧鬧、鶯鶯燕燕的地方,能談什麼事?
半瓶麥卡倫之後,幾年前曾有過一段曖昧的男人藉著酒意湊近耳旁說:
「想我就找我」。
我,一點都不想他!
當年,是因緣際會而走近了些,
可那些互動裡,既沒有愛,也沒有情,就只是……一種感覺。
「感覺」這東西,不易捕捉,也就不易保留,
都幾年過去,當然也就不會存在了!
更何況,已然走遠的人,我很難繼續抱持近乎痴心的想念……
「想我就找我」?不要了吧!
2008.11.5凌晨兩點二十分,剛出爐的日記
蚵仔麵線會醉人嗎? 切......
哈哈,我當下聽到也覺得...... 就當對方酒喝多了,被牛郎鬼上身吧!呵!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去領藥吧!
是很壞!你。
嗯,我也當是笑話,聽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