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談話節目裡某位女作家對於男女交往提出〝高論〞直言: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女人不賤,男人不戀」。
這前一句「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姑不論是否謬論,但已耳熟能詳,
後一句的「女人不賤,男人不戀」,就第一次聽聞了!
女作家當然詳加解釋了。
她的說法是:
「女人若能拋卻無謂的自尊和矜持,男人就不容易跑了……」
言下之意似乎是:
「女人在男人面前,什麼都要卸下。包括衣服和自尊。」
「自尊」這東西,怎樣才算多?怎樣算少?
這麼主觀認定的事,你說你全拋下了,對方卻說你沒捨,
孰是?孰非?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女人不賤,男人不戀」?
「壞」與「賤」就能讓對方離不開你?
…………………………………費解啊!
如果我們讓所愛的人太過任性,那是害他! 人我共存的社會,過度膨脹的自我,就是自私, 那就傷人了......
愛沒那麼神聖,也沒那麼俗不可耐...... 愛,就是愛......
心臟不好、愛安逸? 我還以為你有通天本領,居然隔空看穿我......
贊成!萬歲! 〈切,我昏頭了......〉
跌破眼鏡!沒想到你有這種想法....... 談感情,我只會用心,沒本事用手腕......
我站在你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