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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甜甜被看成是徐若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煙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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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敬愛的檢察官
作者: Oo無能天使JCanny 日期: 2008.09.28  天氣:  心情:

親愛且敬愛的檢察官:

  小女子我好快地,就收到【妨害電腦使用案】的開庭的傳票。一瞬間,有點開心到講不出話來;旋即是一陣心頭揪怕的恐懼感。

  怕什麼呢?因為好久沒上庭了,上次另案開庭我是發抖走完全程的;那滋味,想都想不起來。糊糊一團的印象,無法拼湊。

  當然,我都是被害人身分;只是都是不夠狗血的被害角色。也不用哭、也不用過度憤怒,也只能平靜陳述。
  但是,要怎樣平靜陳述呢?這就是我現在發慌的心情。
  於是,我想了一下,決定先在這擬下一篇文情並茂的練習稿,看看是否派得上用場?(9/30周二開庭)

  檢座大人,您一定開始就問我,是什麼時候發現被告(加害人)冒用我信箱的吧?
  民國97年7月18日下午5:17-5:18分。發現相同的恐嚇標題14封信連續密集進入我信箱、且電腦防毒軟體持續發出14次警告:【您的安全防護軟體發現危險的電子郵件訊息,而且已採取中毒處理行動。】;一看,竟然是自己信箱發出給自己的。
  由於我熟悉電腦信件軟體運用,所以立即判斷出是遭到他人利用電腦程式漏洞、模仿前兩年詐騙集團劫標信的模式寄來給我的!
  接著我便讀取信件,發現對方這封名為【XXXXXXXX你完蛋了】,是以夾帶檔案方式寄出。
  XXXXXXXX為我的網路拍賣、同時也是在國稅局營業登記的店名。

  信件內容是什麼呢?
  報告大人,我第一時間就確認出這是違法行為,所以我就前往XX二分局進行報案。
  並且將信件以.eml檔案格式、隨身碟紀錄後,給警方作為報案證據。同時,抓取了他信件IP來源的電腦判讀檔。
  我是在警察先生鼓勵下,才在第二次報案前,打開附加檔案的。
  因為很多網路惡搞都是故意寄病毒癱瘓對方電腦,被告已經具備鑽程式漏洞寄假信的能力,我不得不提防他其他企圖。

  不料,當我打開時,內容真的是令人憤怒,

幹你娘老雞吧,你他媽的給我小心,雞吧XXXXXXXX
你要給我小心點,你的賣場,操你媽的大鷄吧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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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骯髒、恐嚇內容,令當時專職拍賣商店的我,感到不勝恐懼。而且他還很惡劣,用了親吻的表情圖來表達他的戲謔和挑釁;讓我感受到遇到一個不可預知的變態。

  您說,我跟他有平日結仇嗎?
  不算吧!我報案當天就把我直覺告知偵辦的小隊長;我認為是一個被我輕描淡寫、在文字上冷冷教訓的一個網友。
  我跟小隊長都認為那篇文章其實沒什麼,但是站在某些自負的人的心態上,一定認為我否決他說詞、就是他的敵人。事實證明,我並沒有猜錯;小隊長也是從這角度去輔佐查證、以便對照出信件IP。

  您問我要選擇給他自新機會嗎?
  他是因為被抓到了,他才選擇懺悔,可是我個人長期觀察、並不會從此認為他不會再犯。
  他曾在討論區罵過人臭婊子、死龜公,也對前去他賣場提問的網友罵過相同的話。

  【我的原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小心保重身體,你氣死,我會高興.】、【你不要挑釁我,我也不會駡人,是你自找.】、【你本來是[死龜公,死婊子,死賤人],你敢到我賣埸搗蛋,就不要怕被我駡,惡人先告狀,老招,換新花樣吧,我一向軟硬多不吃,也會因為你先開版,你就對的,我還是照樣做我生意,無恥.】、【我能接受你意見,但我是屬於超級自目型的,我想要試試看到法院,是什麼感覺,不是我不怕,我和人打過不少的筆戰,動不動就要告我,我已經是麻痺了,懂嗎.】

  就我觀察,他是【以挑釁為生活樂趣】的。
  去年小隊長曾一度發公文請他到案說明,他都沒有出現了;直到現在一年了,我因為看見他期間仍有一些口吻狂妄的口氣在教訓網友,我懂一點點電腦程式概念的人都被他這樣戲弄惡搞了,如果不告他,他以後會不會有更糟糕的行為發生呢?於是,我才催促小隊長在兩大選舉過後趕緊幫我跟案處理。

  應該這麼說,這個人沒讓他知道他已經因刑事被告的話,我不知道他私底下是不是會因為記(老鼠)恨,而利用我信箱名義去搗亂其他網友、好嫁禍給我!
  我如果跟他一直走到法庭,應該算是成全他;不是嗎?

  您問我說不考慮和解嗎?
  和解不代表原諒。只代表我不想請假出庭、也不想讓他背負前科;但前提是,他必須採用金錢賠償、公開道歉賠償。
  賠償部分,檢察官您這邊沒有要介入我知道。等我跟他談好了,我再讓他拿和解書讓您考慮簡易判決吧!

  敬愛檢察官,請您一定記得不要問太多、也不要問太少,有些句子,我可真的想讓書記官寫到的~
  譬如,模仿詐騙集團手法!
  這樣咧,萬一起訴,法官才會酌情、按例納入審案判斷呀!

  雖然年紀一把了,我那天超想綁辮子去給檢察官瞧瞧咧!哈~
  以前當被告,也是檢察官深明大義,憐憫我被害角色;要不然那次開到法庭時,法官因為被告年紀小(長相真的像徐若瑄)本想輕輕放過的;是合議庭,檢察官舉手給他反對下去的說~
  所以,檢察官在那一次在我心目中,就奠立了【正義的防線】形象。




後記:
偵查庭裡面是沒啥機會讓我多說這麼多的啦!我現在只是【把心情打草稿】。
我要【必勝】的決心!(廢話,這一定勝;只是怎勝?)

陳先生,啊如果可以,我算的很便宜,一封信恐嚇、辱罵、冒用,罰你三千。
(電腦病毒的我只能抓到防毒軟體留給我14封病毒偵測信,無法抓毒給小隊長;所以算你好運)
14封信,四萬兩千元、加上我請假被扣薪、還有我前往警局及偵查庭費用,那就四萬五吧!
另外,再準備兩萬兩千五,給我匯到喜憨兒基金會去!
最後,我會考慮是否要你登道歉信。
(賠錢是小,否則到了法庭,不管判刑或者拘役,都不止這個數可以易科罰金,而且還得有前科;
 道歉信,我相信會害你以後沒飯吃。因為你在「石頭界」也算一號人物不是嗎?
 我心很軟。。。但是,我也有我的堅持。不要挑戰我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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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04 23:28
他, 46歲,桃園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4 23:38]:

你那可能是廣告信的關係...

我那個太骯髒...

檢察官問我恐懼嗎?
我說對,心生畏懼....

 
時間:2008-09-30 14:26
他, 44歲,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4 23:32]:

非常有可能....

 
時間:2008-09-29 21:55
她, 37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6 21:38]:

..

 
時間:2008-09-29 09:20
他,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9 09:21]:

你可以的~老師!

 
時間:2008-09-28 19:04
他, 40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9 09:22]:

憨膽要有一點...

不過我已經無膽了

 
時間:2008-09-28 15:58
她, 37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9 09:22]:

最後一句最諷刺咧

 
時間:2008-09-28 15:53
她, 37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8 15:56]:

他說你想提拔你當阿長,只要你乖乖當我和他的守護神..

所以,甜言蜜語被你知道我們也甘願。

 
時間:2008-09-28 15:41
她, 37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8 15:47]:

是院長要你來跟我說的嗎?

羞..........~

 
時間:2008-09-28 15:04
她, 43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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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8-09-28 15:32]:

他2006說過這種話【但我是屬於超級自目型的,我想要試試看到法院,是什麼感覺,不是我不怕,我和人打過不少的筆戰,動不動就要告我,我已經是麻痺了】--2007對我施出惡行後遭我報警而不知悔改(他是不知道啦)...現在2008,終於報應來了~
他們那些曾受過屈辱的(去他賣場問商品的),我終於可以替他們報仇了耶...

雖很害怕,但還是有點爽~

 
時間:2008-09-28 14:31
她, 37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28 15:29]:

不瞞你說,我有時很孬;膽子也很小。
通常都是莽撞?+勇敢?做完一件事之後,才開始發抖。

我那天在家裡很生氣,正氣凜然發誓說,要告到對方被關到尿褲子...
結果到了警局報案時,發抖得跟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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