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800045
 原島修一郎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婚姻,淪為狗男女的合法交配行為!(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老子眼裡的網路五款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婚姻,淪為狗男女的合法交配行為(下)
作者: 原島修一郎 日期: 2012.05.29  天氣:  心情:

老子真的就是個端不上桌的土八路,也就愛這種亂吠亂叫的調調,
要真覺得他娘的礙眼,麻煩就把我加入黑名單吧,也省得擰鼻子弄
臉的弄壞大家的興致~

----------------------------------
我從來沒有詛咒婚姻,也沒有否認婚姻,只是主觀的認為婚姻這兩字
一經成立就是銀貨兩訖,別傻傻以為還有保修退換外加七天鑑賞期。
沒搞懂就不要喜孜孜的跟人家搞啥百年結婚潮、龍年生育熱的,事後
再來場像棄養流浪狗般的機歪大鬧劇。

對婚姻或是感情的投入,我相信女人絕對比男人來得更深更長,但在
態度上兩種雌雄動物基本上都存在缺陷,
大部分的男人是智障,大部分的女人是腦殘,
因為一個是先天的缺陷,一個則是後天燒壞了居多.....
前者總愛一見鍾情,生理的衝擊往往容易堵住腦神經,智商往往會
因為蝌蚪的增生而降低。
後者一旦認定,一把愛火就給他燒個轟轟烈烈、天長地久,殊不知
早已把腦給燒傻了還不自知。

---------------------------------------------------
古時候把婆娘娶回家得搞個三從四德約束一下,如今時代進步了談
那個著實無聊又無趣,反正現在當個總統都要先談個四不一沒有,
,男人結了婚進了墳自然也要搞個四不一沒有,省得一切都亂套

◎不捅:男人的通病像蚯蚓見洞就想鑽,結了婚好歹稍稍克制一下
下,左擁右抱沒關係,但不該亂捅的洞洞就別給他捅進去。

◎不毒:男人他娘的就愛記恨,一遇吵架總就翻舊帳,切忌把老婆
以前跟前男友的事出來毒一番。

◎不武:男人總以為拳頭就是真理,又不是同個爸媽生養,夫妻哪
個不吵架,吵就吵鬧就鬧,別他媽的動武又動粗。

◎不棄:男人是個有老二的高等動物,既給了承諾就該信守,除非
出牆討客兄給你戴綠帽,否則你沒有放棄老婆的藉口跟權利。

◎沒有啥事不能低聲下氣:錯了就錯了,錯了還要硬要凹到底,那
絕對讓婚姻裡頭癌細胞的開始擴散到末期。來盒金莎加上太監奴才
嘴臉跟娘娘賠不是,天大的麻煩事都能好收拾。

-----------

罵到這裡,後天腦殘的雌性動物也請別太爽,婚姻裡也不該都是男
人的活該事!同樣的條件,你們這些查某人好歹也要將心比心記上
一記!

◎不捅:女人的白目就像啄木鳥,看到男人有錯就愛捅,捅久了老
二再大根的男人,看到妳保證絕對都會疝氣。

◎不賭:女人就愛賭男人在不在乎妳,一哭二鬧三娘家,沒有男人
喜歡這套遊戲,賭來賭去再多的在乎也會剩下一滴滴。

◎不忤:女人總想爬到男人頭頂去,一滿女王控制慾。男人初期可
以隨便妳,後期絕對當妳娘放狗屁,不忤不逆的小女人永遠最美麗!

◎不氣:女人有氣總是比天高,得理就愛不饒人,冷戰可以但別無
限期,給個台階讓兩人少嫌隙,包你晚上一叫到天明。

◎沒有過度的嫌棄:別老是看了一些人妻團的節目就在那裡搞飛機
,老公賺的銀兩合理部分是應該歸你,別老是首飾、包包在那邊比
來比去,除非妳老公是米蟲又外遇,否則捏爆了奶子,妳都要給他
多鼓勵。

以上的叮嚀,各位同學做得到嗎?還是覺得我在放屁?
---------------------------------------------------

當喇舌熱戀時,再大的缺點都可以視而不見,發現個優點就他娘的
點燈放砲,昭告天下尋得今生的唯一。
當步入婚姻,更要延續包容、體貼的真理。別把雞皮蒜毛大的缺點
當成碗大的疤來嫌棄,或是一上氣就翻桌掀椅,那樣只會提前宣布
這段婚姻的死期~

當然,一段婚姻走不下去,除非贍養費可以敲上他媽一大筆,否則
"雖小"的永遠是女性同胞的境遇。不負責任的孬包拋家棄子趕著
下一段愛情遊戲,反正蝌蚪永遠用不盡!

腦殘的女人輸了婚姻沒關係,重點是千萬得要有不被看扁的勇氣!
老子好人做到底,買二送一告訴妳,

◎不騙!放棄自己騙自己,認為跑掉的狗兒會再回來找妳。
◎不怨!別老是怨天又尤人,單身的日子也是有意義。
◎不泣!眼淚加鼻涕只會讓人看不起,惡夢的日子結束是天大的福氣。
◎不急!下段感情沒必要太努力,真正愛妳的男人會歷經考驗守護妳。
◎沒有過去,放下記憶!欲練神功、先自廢武功!傷心的記憶全部都
是他媽的狗臭屁。與其活在走不出的屎裡,不如痛著甩開過去,找出
讓自己快樂的新生命。

在這個男人癢、女人騷的狗男女時代裡,婚姻不見得是愛情唯一的結
局,如果真想清一切要廝守下去,那就打破來自不同家庭的價值觀,
重新組合出真正屬於兩人的方程式,那會超越結婚證書的法律效力!

對於那些把婚姻當兒戲,只懂拎著性器搞交配的狗男女,老子還是他
媽媽的不恥加唾棄!至於生活週遭裡誰是狗男女?誰是賢伉儷?各位同
學可以用力觀察瞧仔細!!


既然求了婚,也走進了禮堂,是不是要把他/她當成你生命的一部分?
標籤:
瀏覽次數:1969    人氣指數:75709    累積鼓勵:368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婚姻,淪為狗男女的合法交配行為!(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老子眼裡的網路五款男
 
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28 18:25
他, 38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1 02:36
她, 3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27 20:52
她, 34歲,高雄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27 10:31
她, 5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24 14:05
他, 61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1-05 15:08
她, 54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18 11:54
他, 44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6-14 02:25
他, 6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6-08 22:18
她, 4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6-08 20:19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4 5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