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今年底演藝圈最勁爆的新聞恐將是「伊能靜和黃維德的婚外情」了!
已婚的藝人伊能靜和同劇男演員黃維德被記者拍到十指相握逛大街,
消息見報,不僅市井議論,某個朋友也來電招呼我上伊能靜部落格見識一下……
看到伊能靜部落格裡一日近七十萬的瀏覽人數和兩千多個留言,我有點意外,
可不到十分鐘、大約瀏覽了百來個或激憤或無厘頭的留言之後,
我便忍受不了、離開了……
伊能靜犯了十惡不赦的罪嗎?
即便她不忠於婚姻,干別人何事?礙了你我嗎?
這場婚外情,損及國家利益、危害社會了嗎?
伊能靜或許因從事演藝事業而成為眾所皆知的公眾人物,
可,公眾人物就得百分百完美、不能出錯?
還是,社會期待公眾人物要有掩飾所有瑕疵的超強本領才行?
看到網友罵她罵得比放火殺人者還嚴厲,
我好想問:
你們從來都沒有不忠於自己的感情對象嗎?
不管你們是動了心,或者有了更具體的行動,都沒有嗎?
而你能保證到你離開人世那天,你都不會對伴侶犯同樣的、甚或更嚴重的錯?
談話性節目裡,有資深影劇記者說道:
「現在就看他們什麼時候離婚了!……最無辜的還是小孩啦……」
我又想問:
記者把自己當狗仔,處心積慮地扒糞、逮別人小辮子,
再圖文並茂加推理連環示意圖刊登於報紙,
就算不識字的小孩都能約略猜出報導內容,
這樣的設計,是考慮到當事者孩子和一般孩童的作法嗎?
「婚外情」當然是婚姻殺手,也有違社會善良風俗,
但,一場婚姻裡,也有比婚外情更無法被原諒的事,
然而,只要當事者願意攜手走過風暴、持續婚姻,局外人有資格說什麼?
一對夫妻會分隔兩地、各自生活,必有其原由,
那裡頭極可能藏著兩人之間早就存在的難題,
而在長久分離的情境中,要獨自堅強地生活,並不容易,
人心軟弱時,一些所謂的〝不應該〞便可能趁隙而入了……
十多年情感、乃至婚姻,多少伴侶早已從愛情昇華成親情,
面對對方犯錯,當下或許氣憤、不可置信、無法接受,
可是,那裡頭不見得有「恨」……
我相信臾澄慶遭此打擊,或許十分傷心,也對伊能靜感到失望,
但他絕不希望自己孩子的母親被外界批判至此,
也不忍曾經同行的伴侶被逼入絕境……
情天無恨,如果你愛一個人愛到已經將其視為親人,
縱使對方犯錯,你們之間,應該也很難生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