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60948
 向下特大C浪長空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景碩、南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住宅轉商辦建築費用會降低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登記錯誤 地政所判賠買地錢
作者: 向下特大C浪長空 日期: 2012.01.12  天氣:  心情:


登記錯誤 地政所判賠買地錢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何姓民眾,花了兩億八千萬元買了新店五筆土地後,卻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所購土地登記錯誤,害他因此少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土地。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讓何多付錢買地,判決應國賠四百九十四萬多元。


何姓民眾,是在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向王姓民眾購買位於新店安康地區五筆土地,面積八千二百多平方公尺,總共花費二億八千萬元。


何某說,他付錢買地一個多月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沒想到,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接獲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通知,表示他所購土地中,有一筆因辦理分割時登記錯誤,面積應由原先的三千四百七十九平方公尺,更正為三千三百卅三平方公尺。


何認為更正的結果,讓他多付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的買地錢,依當初一平方公尺三萬三千八百多元計算,多付了四百九十四萬三千多元,這個損失都是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錯,應付國家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認為,何某當初是信任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的面積,才會溢付價金,不能以現在地價上漲獲有利益,就可免除錯誤登記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新店地政事務所應如數賠償。


■ 歡迎到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





標籤:
瀏覽次數:15    人氣指數:215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景碩、南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住宅轉商辦建築費用會降低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