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像一種交易,是許多人的心得。
「讓那家人招贅,做他們的養子,那家人應該會買輛車送養子的吧。」
「當時他答應我,如果是我所希望的他都會做到,所以我才跟他結婚。
那時,說好的條件是不跟婆婆住一起,可是,現在卻說要一起住,很抱歉,我做不到。」
結婚前,如果被類似這種事情困擾,我想,不結婚還是比較好。如果對方對這種事很在意,那不妨跟他說:
「難道你是用買彩色電視和拖鞋鞋箱的心情,跟我結婚的嗎?如果是,恕難從命,取消!」
有一種女性,對自己帶著贈品被迎娶,完全沒有自卑感。
「對方是富貴人家,所以,我家媽小咪啊,可得準備各種嫁妝才行呢。」
千金小姐若無其事的說道。這麼說也無妨,因為她是位獨立、健康又美麗的女士。
儘管如此,我還是忍不住想問:出嫁時,為何非要拎著特產當陪嫁?
這種人多半有意藉大規模的嫁妝,以及舉行邀請數百名賓客的結婚儀式,誇示自己多有價值的吧。我無法茍同。
帶著房子和傢具被迎娶,是女性的恥辱。我的看法是,女人有弱點是好的;比起有錢,貧窮是好的;
父親沒有地位和名譽,這種女孩反而邂逅純粹愛情的機會較多。
喜歡了,就不會計較。因對方不是處女而嫌棄她,是男人並非真愛女人的證據。
我知道一個實例。男方第一次婚姻失敗,和一名丈夫往生、帶著兩個女兒的女士,在某個地方相遇,
彼此喜歡上了。男方建議,兩人都跟過去一刀兩斷,重新過活。
為此,翻新整修房子,男方也換了工作,女方為了要一起重新過活正感到高興。
就在此時,男方提出條件,要求兩個女兒給女方的母親養育。
理由是孩子有女方前夫的影子,看到孩子他會嫉妒。
那不是託辭,男方說到做到。要求女方把平日穿的衣服、傢具全丟掉,兩人結婚用品,
全由男方準備,連女方的內褲、碗盤都是他買。
起初,女方以為這全出自丈夫純粹的愛情,但當神秘感逐漸變淡了後,女方開始回顧自己的過去。
自己已不年輕了,當時三十五歲。三十五歲為止,生了兩個孩子,並承擔了與年紀相符的生活重荷,
卻在此時,男方要她全部捨棄。此舉,無非是要她斬斷自己小小的歷史,這未免太殘酷了吧。
女人的確有意靠男人脫胎換骨。
可是,「把過去全捨棄吧」說出這句話的男人,也未免太自私了,她開始這麼想。
非結婚不可嗎?真的非嫁這個人不可嗎?很多年輕女孩帶著這種疑問結婚。
女孩起初以為男方是好人,但交往後發現,既不實在又無法喜歡他的怪癖。
即使如此,還是非結婚不可嗎?
長期以來,我都是回答;「別結婚了。」我總勸導,只要稍有無法釋懷的疑問,
即使婚禮再過一週即將舉行也要放棄。在基督教國家,神父和牧師在婚禮上,
會問面對面的新郎和新娘:「你,願意這位xx做你的妻子(丈夫)嗎?」
這個詢問,並非僅止於形式。
由於西方也有相當勉強的婚姻,為了不希望年輕人不幸,教會其實是在做最後的確認。
實際上,利用這個制度而在祭壇前說出「不」,從危險的婚約中脫逃的女孩,確實存在。
雖想追求純粹的愛,卻無法愛對方的弱點,那就取消,即使翌日是舉行婚禮的日子。
然而,大多數人並沒有那種勇氣。燙金邊的帖子全寄出去了;會場無法取消……,
基於這些瑣碎的理由,任憑毫無自信的婚姻拖著走。
況且,問題並非在舉行儀式前才存在。有女性對結婚對象課以條件:身材要高、不能禿頭、鼻孔不能太大、
東京大學畢業、不能太肥、不可以喝酒……。事與願違,往往這種女性的結婚對象就是個身材矮小又肥胖、
哈巴狗鼻、禿頭的東京大學畢業生,而且很會喝酒……。
她的境遇為何如此?
因為她要求附加贈品。例如,家世背景要好、要財界大亨的長男。
她說,結婚後會有辦法克服的,但事實上,正好相反。
我的母親忍受她所痛恨的婚姻近四十年。當她從丈夫那裡獲得解放時,已年過六十歲。
自離婚後再度站起來重新開展自己的人生,稍嫌晚了。
所以,我會說:別對結婚妥協。如果無法欣賞對方的弱點,忍耐著不結婚還是好的……
作者:曾野綾子 - 作品《為誰而愛》, 摘自天下雜誌
Gates Of Dawn - Secret Gar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