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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公寓是危險的!?
作者: 飄流 日期: 2011.04.29  天氣:  心情:
前幾天我妹告訴我一個愛情公寓的新聞.
據說不只上了蘋果日報,還上了電視新聞.

內容說來簡單,就是一個長得算正的女孩到處留言給男生們,說自己沒朋友有點小悶什麼的,要男生去她工作的服飾店找她.

等到一群男生帶著鮮花滿懷希望的到達後,只發現正妹說:「你要不要看一下衣服?這些衣服不錯哦!

然後在正妹的推銷之下買了一堆衣服後連約會啥的都沒有,而且,身邊還有許多看起來和自己同樣情形的情敵兼阿呆.

後來眾男生不爽於是踢爆正妹假交友真推銷的事情,就這樣正妹被公寓停權,事情上了報.

據報紙報導,每天都有一堆男生跑去找她,連小黃司機都知道,小黃只要一聽道路名就會說:「你要去找XX對不對?」
清明節時據說眾男生都不去掃墓而去那裡送花,隔天正妹還把收到的花一束一百拿去賣掉...(我覺得這招超屌....)

關於整個事件,嗯....怎麼說呢?這個正妹也有留言給我.
不過我只是禮貌性回覆罷了.
雖然我書讀得不好,但好歹自知之明這四個字我還會寫.
我這樣一個矮矮醜醜的歐吉桑如果有正妹在還沒看我的自介和日記就來表明要和我交朋友的話,說真的我一點都不相信.

基本上這類型女生的目的是援交的機率大概和我買樂透槓龜的機率是一樣大的.

好吧!那話說回來,正妹約男生去自己工作的服飾店裡面,稍微有點腦筋和自知之明的也猜的到是什麼情形吧?

人家也沒逼你來,也沒逼你買,自己傻傻的坐高鐵和小黃去了那邊被推銷衣服,還以為買了後以為正妹會和自己約會.
等到營業時間一過正妹鐵門一關車子開了揚長而去才知道自己上了當.

這....自己白痴怪誰呀?
不過花這麼一些錢就能認知人心險惡學習社會經驗,我倒覺得挺划得來的.
起碼人家不是剝皮店退役下來的酒店妹,不然到時候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哩(笑)

所以啦!
在公寓上面以交友之名行推銷之實,欺騙眾多純情男的心靈,這點我也不認可.並表示譴責.
但是對於被害的男生們,我要說一聲「人心是很險惡的,公寓是危險的!你們還是離開這裡吧.這樣飄叔叔才可以減少競爭對手而把到女孩子呀


P.S 忘了跟大家說,明天起有日本朋友來訪!我要出去玩四天~
        先祝大家勞動節快樂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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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05 05:15
她, 49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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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4 23:08
她, 99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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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4 23:06
她, 99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4 23:04
她, 99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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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3 17:59
她, 46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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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03 01:44
她, 49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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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30 10:47
他, 36歲,台南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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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30 08:46
他, 36歲,台南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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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30 00:54
他, 36歲,台南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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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29 22:59
她, 50歲,台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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