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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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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掉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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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器官捐贈。
作者:
Coco
日期: 2010.10.21 天氣:
心情:
最近醫院在宣傳著器官捐贈這件事情。在未上課前,打算將紀錄拿到課堂上書寫。但當我聽到醫師開始演講時,我停下手上的筆,很專心的去聆聽他的演說。
尤其當他訴說著病患真實的故事時,我的眼淚似乎在眼裡打轉著,強忍著沒有流下來....
那真的很難過,我想若換成是我幫病人推進手術室那個護理人員,我也會一樣在事後躲進廁所哭吧!
醫生說,要將病床推進電梯前,會停住片刻,讓家屬在跟病人告別。
雖然,他們是聽不到的,但還是要做些什麼,讓家屬不要有遺憾。
家屬在病人耳邊說,xx,讓我們的愛,可以繼續延續下去。
「醫生,請你好好的保護我女兒的心臟,好讓他的愛得已延續下去。」
當下真的感動,當課堂結束後,我也去拿取了表格填寫了器官捐贈。
而簽署器官捐贈只是將此意願加註於健保卡,是為了讓醫院、醫師遇到病人,經診斷其病情於近期內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且該病人無法清楚表達意識之情況下,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讓家屬充分了解病人生前之意願。
在醫師判定死亡及腦死的狀況下,得以施行器官捐贈。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中規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
1.本人以書面或遺囑同意者。
2.捐贈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者。
3. 捐贈器官之意願,經二位以上醫師書面證明者。
符合上述情況之一者,移植醫師始得進行器官摘取。
第1項及第2項之書面同意,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提及得填具器官捐贈卡方式為之。
據統計,目前國內約有7000人在等待器官進行移植,以改善病情,然而捐贈器官的人數,每年卻只有100餘人左右,捐贈率是每百萬人口7.2人,與歐美的每百萬人口20人以上相比,相差甚遠。因為捐贈來源有限,只有約600人可以幸運獲得器官捐贈而活命,使得許多人在等待中抱憾死亡。
所以呢!
請用愛心接力
讓生命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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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3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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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3 19:34
他, 53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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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48歲,台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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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3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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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2 20:30
她, 9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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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2 16:29
他, 6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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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2 12:51
她, 34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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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2 00:27
他, 56歲,台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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