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在微醺之後喜歡上來寫一些有的沒的.
不過那是在微醺狀態,也就是我醉30%的時候,我可沒有醉到70%的時候還來寫日記哩.
這算是第一次吧,大家感不感動?感動的人趕快下跪磕頭嘿~
(光打這三行字花了五分鐘,看來我真的是喝多了,如果不選字的話,那還真是沒人看得懂了哩)
話說我今晚和網友見面啦.
是個很標誌的女生(要我跟男網友見面喔,很有難度.....)
不過,見面前也不知道她是圓是扁,甚至不知真的是女生還是男生也就是了.
總而言之,我冒著大雨和她見了面,吃了飯喝了酒.
我喝酒從不灌別人酒,我:「妳依妳的狀況去喝哦,我不會灌酒,妳別喝多嘿!」
我知道自己的酒量雖然不是挺好,但也是打遍客戶無敵手的那種.
喝著喝的,不知不覺三小時過去,躺在地上的海尼根超過一打,女生毫無醉意,反而我被撂倒了.
當然,相談甚歡也是喝多的因素之一,不過,我被撂倒是個事實..
那個女生面不改色,原來我遇到強者了.
也好,自己喝醉和女生喝醉,我寧願自己喝醉,起碼我可以控制我自己哩.
這時候,逞強絕對不是個理智的行為,早早告知對方自己已經不勝酒力才是王道.
男人到了這個年紀,面子絕對不是第一要務,能夠安全的回到家,並且不要因為喝醉給人家不好印象才是最重要的哩.
就這樣結束了餐會.
回到家後打電話給她報個平安後開始寫日記,我試圖以日記來醒酒.
不過,發現自己打日記的速度是平常的三倍,因為錯字太多.
日記打得格外辛苦,開始覺得自己幹嘛不寫詩?
平常微醺時寫詩,沒理由喝到醉時非得寫文章呀??
可是已經寫了這麼多,那.....就繼續寫唄....
總而言之,今天喝得非常痛快!
也認識了個很不錯的朋友!
另外!我下週六要搬家,有沒有人要下週六之前要出來唱唱歌的?
有的話請報名嘿!
不過!話先說在前面,我唱歌難聽不說,唱的歌還是老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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