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8日電)台中市黃姓議員被控侵占詐取助理費、助理春節慰勞金或年終工作獎金案,檢方查出議員從95年至99年間,先後詐騙新台幣362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罪嫌起訴,求刑12年。
起訴書指出,黃姓議員從95年起擔任台中縣議會(現改為台中市議會)第16屆議員,檢方查出,黃姓議員從95年起至99年間,偽造助理人員名冊及雇用通知書,向當時的台中縣議會申報助理及相關費用。
起訴書指出,議員否認有侵占公用財物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犯行。
檢察官認為,黃姓議員身為民意代表,理應將助理費用於遴聘優質助理,以提高問政與議事品質,增進人民福利。黃姓議員卻貪圖私利,以虛報人頭助理或助理薪資等方式,侵占和詐取助理費等費用高達362萬餘元,事後否認貪污犯行。
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處12年有期徒刑。10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