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465840
 Johnson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極短篇文化節獲獎作品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搖搖哥的故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搖搖哥在政大校園漫遊
作者: Johnson 日期: 2017.12.25  天氣:  心情:
搖搖哥在政大校園漫遊長達20多年,他抖動身體如跳舞,他唱歌、行走,對著天空或牆壁叫罵。他無法與人溝通,只活在自已的世界。他不傷人、無害,成為政大師生們的共同記憶。
17歲時他的父親過世,到37歲母親過世,兄長各自成家,獨居的他精神狀況開始走下坡,他不敢回家,不懂得繳水電費,甚至連社會補助也不會領,幸好有好心的店家讓他討食,不致於餓死。
搖搖哥的存在,象徵著一個社區的包容,但強制送醫事件,也象徵著人們對於精神障礙者的恐懼。活在正常與不正常交界的他,所擁有的是自由、快樂?還是可憐與孤獨?
**
那是2010年,寒流來襲的夜晚。政治大學駐校警衛隊隊長蕭敬義發現,那個人已夜宿校內好幾天了。蕭敬義知道他有家,怕他凍死,要他回家,但他不願意,眼神裡盡是恐懼:「我家有鬼、有鬼。」蕭敬義說:「我還是硬推著他回家,到他家,客廳桌上就放著一把菜刀。」他也注意到,家裡好幾包藥物,「完全沒吃。」後來,蕭敬義才聽說他的家,死過人。
這個人在政大校園以及周邊生活圈中,漫遊長達20多年,彷彿遊民。他是誰?從哪裡來?叫什麼名字?幾歲?有家人嗎?有錢吃飯嗎?有地方睡嗎?無人知曉。大家只知道他無害,不會傷人。他與師生們共存,時間久了,像是景點一樣,被取了名字:搖搖哥。

這一天,搖搖哥走過道南橋、萬壽橋,木新路、指南路、新光路都是漫遊的路徑,最遠曾走到景美女中。
警方逮人 輿論譁然
搖搖哥從小在政大附近的化南新村長大,當地人說,他已故的父親是政大會計系教授,姓丁。早上10點,指南路,他在路邊機車上發現一瓶綠茶,喝了一口隨即丟地上,向著天空大罵:「幹拎娘勒!」接著一邊抖動身體,一邊唱歌:「劈哩啪啦劈啦啪啦……。」聽來像《櫻桃小丸子》的主題曲。

搖搖哥被抓的時候,不停地質問被抓的理由,引起學生、路人圍觀。(翻攝自《政大學聲》臉書)
2016年3月31日,政大校內,警察抓了搖搖哥,要將他強制送醫。然而平常言語失序、無法溝通的他,突然間正常了,喊著:「我也嘸犯法!我有傷人嗎?我有怎樣嗎?」路人拍下影片上傳網路,輿論譁然,認為侵犯人權。
時值內湖隨機殺害女童的小燈泡案,社會氛圍對精神障礙者感到緊張,害怕悲劇再次發生;而精神障礙者擔心汙名化程度更深,害怕成為被抓捕的對象。
隔日,搖搖哥獲得釋放。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劉繼蔚律師說:「這一件(強制送醫)的發動不是家屬授權,員警不是因搖搖哥到場,而是校警隊說有人偷東西,報警,然後校警隊就請他們(警察)另外過來,看一下搖搖哥的狀況。」「整個逮捕過程,法官確認違法,現場沒有任何醫護人員評估。」透過視訊,法官詢問搖搖哥住院的意願。劉繼蔚說:「他猶豫一下,最後說不要,但希望吃了晚餐再離院。」
早上10點,搖搖哥走到政大校門,停頓想了一下,折返,今天他沒進校園,而是到木新路徘徊。比起被抓那時,他更瘦了,褲子很鬆,走幾步就拉一下,衣服髒汙、身體惡臭,讓路過的人試圖遠離。有人說他看起來很快樂,但這天我沒看搖搖哥笑過,也沒人跟他聊天。
標籤:
瀏覽次數:131    人氣指數:131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極短篇文化節獲獎作品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搖搖哥的故事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