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0,045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妳不需要胸部很大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正的比例原則之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真正的比例原則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2.08.11 天氣:
心情:
真正的比例原則
~Pei chen へ
ベィ--チャンへ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上開憲法
包含比例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上開行政程序法第7條
第一款 乃所謂的目的正當性!
第二款 乃所謂的手段必要性!
第三款 乃所謂的限制妥當性!
ps.
很多名嘴和記者
根本不懂比例原則的真正意義和內涵!!! [:-|]
標籤:
瀏覽次數:
236
人氣指數:
1236
累積鼓勵:
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妳不需要胸部很大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正的比例原則之1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11 21:42
她, 99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11 19:24
她, 70歲,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