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有心地看日記並回應, 對我就有效。 不難,對吧?可多數人都做不到......
一見鍾情於我,是可能的, 可再見一回,要能持續吸引,就得有點直覺以外的東西了......
不要中了〝偶像劇〞的毒, 沒有〝打是情、罵是愛〞這回事。 我可沒跟人吵架吵出感情的紀錄......
我與你同,看了別人文章,很難忍住不敲鍵盤, 只是,除了自己的文章,回應別人,我氣不長,通常簡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