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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涉案法官趕著轉律師
作者: 向下特大C浪長空 日期: 2012.03.03  天氣:  心情:


「緊箍咒」將生效 涉案法官趕著轉律師











多位有案在身或形象不佳的司法官,為避開「法官法」禁止涉案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等規定施行後,無法再當律師,最近紛紛向各地方律師公會申請執業。


 


涉案司法官被停職後常轉任律師,法務部研修律師法過程,有人提案禁止涉案司法官轉任律師,但最後因涉及工作權等爭議,草案未送到行政院。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只能期待七月六日生效的法官法,排除這些司法官轉任律師。


 


法官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法官檢察官於自願退休或離職生效前六個月,得向考選部申請免試取得律師資格,但需取得服務機關出具的「服務紀錄良好證明」;但對於過去早已取得律師資格的老司法官,這項規定也用不上。


 


最近有網友貼文指出,幾個出事的法官要出來當律師,網友還暗指一位法官上班嫖妓被抓,「畢竟是法官,出來當律師,地院法官還是他學弟」。


 


台北律師公會日前已接獲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申請入會,公會已經核准。


 


有網友稱,高院前法官楊炳禎也準備向律師公會申請入會,當執業律師;但台北及桃園律師公會表示,目前還未收到楊的申請;捲入法官貪瀆案的高院前法官陳榮和、李春地,早有律師證。


 


涉及收賄的高院前法官羅紀雄,已入監服刑,但他早就向多處地方律師公會申請執業,獲核准通過。


 


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立委尤美女表示,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可以檢覈成為律師;律師法對於不得充任律師的規定很鬆,對有案在身的司法官申請入會執業律師,幾乎沒有阻擋門檻。


 


有律師透露,風紀不良或有案在身的司法官最近申請律師執業,主因是去年修正的「法官法」規定,被懲戒免除職務的法官將不得充任律師,該條款七月六日生效。問題法官最近紛紛申請入律師公會,取得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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