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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好友 Lavender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來自白水湖的女兒─櫻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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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二〉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8.03.25  天氣:  心情:
  在愛寓,或其他網站,常常看到人們上線的理由叫抒發:我不求點閱數,不求愛的鼓勵,不求寓鄰互動,我寧缺勿濫。各種不同的理由,都在彰顯或宣告自己的出塵、脫俗與無欲,有時人們看到這裡又會刻意顯得流俗:好比我在意愛的鼓勵,加我好友就別刪,很多的過與不及,都會造成最後您的疲累與厭倦,然後!您黯然離去,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多麼詩意?

  有時,我們看到了過與不及的缺憾,又開始致力於中道了,我謹言慎行,但我也盡力付出友情,我謙抑有禮,但也適時贊同附和,我在意點閱與好友,但我寬容以對‧‧所以我可能八面玲瓏,人際圓滿。但是我想問的是,為什麼有一天你又黯然離去,或滿載而歸了,帶著你的戰利品而歸,那麼你在這所約束或突顯的一切,又為了什麼?不是應該繼續的嗎?

  我一直在戀愛,它不一定要兩人繾綣,它不一定是心靈悸動,它也不須要曲意承恩,更不須要形影相隨。有位好友,三年五載不聞音訊,有時忽然出現,卻又熱絡不絕,晨昏定省,不用說,是感情的因素。我們常常說,是的,生活周遭確實有很多這類的朋友。問題是,你〈妳〉怎麼只是看到朋友?而不是看到自己?過與不及,甚至中道,原來只是隱藏欲求的保護色?欲求有這麼不堪嗎?如此不懂得正視,才會不堪吧‧‧‧

  好不好?大聲說出自己的感受;好不好?忠誠的面對自己?一對戀人又分手了,兩個文采相當的人,用精緻文字互染,用高貴的風采互欺。一方說一方騙財騙色,他缺錢,妳缺愛,他因物質貧乏而欺,妳因精神匱乏而欺,你為何不正視自己的弱點?妳為何不正視自己的不足?如果可以,也許這些弱點與不足無須借助旁人,就可克服,這樣披荊斬棘,會不會比較有意義?這樣的大無畏會不會較易圓滿自己與他人?

  我正在戀愛,妳不必是姑射山女神,肌膚若霜雪?綽約若處子?吸風飲露?那都不必。我反倒喜歡妳忠實的說出了:妳想強姦我;妳說不知為何會對我產生欲望?妳比旁人有勇氣,不是追求的勇氣,而是敢正視自己欲望的勇氣。我知道因著這勇氣,妳比別人多了一個圓滿自己的機會‧‧

  很多女生的好友,寫了很多日記,我很喜歡,它可以當做休閒、當做生活的調劑,可是生命不能只是調劑,它須要意義。前幾天寫了《愛》,很多女性好友私下告訴我,這篇最符合人性,最為她們所喜,我愣住了!凌雪說:「當我們真正關心世界,這裡面才是最大的愛與熱情,你這一篇留言,我看得好開心、好認同,當我與人談起西藏與非洲的時候,往往連男人都不感興趣呢。」
  

  很多人,來這的理由,冠冕堂皇;我只是寫文章、談觀念,我不求與人契心,很唯美、很出世吧?結果交到情人了,從此文章少了,觀念也不見了。我想說!那些觀念、文章只是一種幌子,欺騙自己的幌子。我正在戀愛,我還要寫,因為這愛沒有讓我忘記初衷,這個對象也許學問沒我好,但,她的真,帶給我很多的靈感,她的純,讓我繼續提昇,她才是我生命過程的當下,最美好的。也許我們不會偕老,但是不唯美,使我們務實的認識自己,不出世,使我們承擔自身的不足,所以我們可能有機會仗劍任俠,行走江湖,我們可能攜手前行的是,幫安安加油,為奧運打氣,而不僅限於床第。我只知道,我們不論以後如何,我們都在,在自己的生命裡,在國家、社會的關懷中,在大自然的敬畏下,我們都在,不一定是成就貢獻,但永不缺席。

YOU LOVE ME‧
BUT I LOVE YOU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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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好友 Lavender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來自白水湖的女兒─櫻紅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04 13:53
他, 58歲,高雄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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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4-09 12:10]:

那是寓友櫻紅寫的,我只是收藏啦^^

 
時間:2008-03-30 22:34
她, 46歲,歐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28 09:59
她, 76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8 18:22]:

謝謝媚^^我會分分秒秒再檢視^^,三月二十四日,好友江映瑤在蘋果日報的兩性專欄裡刊出《3個最愛都很乖》,談到如何排出愛的順序,內容較多,我只說結論:「可以喜歡每個值得喜歡的人,但只挑其中一個建立親密關係。」說的很淺,意涵可無限擴大。第三段的戀愛是媚指的博愛,第五段的則是媚指的專心,我會再仔細審視分秒的心念^^謝謝媚的提挈與關心。
另外聳動的部份,卻是刻意的了,我在對樓下好友深夏掛冰心的回覆裡,有闡明了我的憂心忡忡,不如此,很多人不明其意。^^

 
時間:2008-03-26 21:37
她, 54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6 23:06]:

這話,是女人都會想,甚至會說,只不過在什麼地方說,我最怕的是抵死不認的,弄得自己冰清玉潔,結果最容易越線的,往往是這些女人。

 
時間:2008-03-25 18:52
她, 99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2:55]:

都懂了逆?好吧!轉過身去,鴿鴿打一下小屁屁,去吧,快去結婚,婚後別忘了屬於妳的初衷^^

 
時間:2008-03-25 14:08
她, 47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2:58]:

我門檻哪高?我根本住地下室,穴居懂嗎?妳愛我?還好吧?I LOVE YOU MORE

 
時間:2008-03-25 11:12
她, 8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2:59]:

心有靈犀,妳懂厚?‧‧‧那還掰掰?

 
時間:2008-03-25 10:11
她, 87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3:03]:

我床頭有訂鬧鐘,手機有設行事曆,公司有聘秘書,記事本有記錄,每天都一大堆聲音在提醒我投票,妳不要再耳提面命了好嗎?嘮叨是歐巴桑的專利柳,妳這個小女娃兒一直嘰嘰喳喳,我會懷疑莫非妳愛上我了。

 
時間:2008-03-25 06:13
她, 54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3:06]:

又是881?妳跟精靈一樣欠扁,愛我就別離開我,就像我不離開一樣。

 
時間:2008-03-25 05:05
他, 36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5 23:08]:

我被樓下的歐巴桑破功了,正躲在床角咬被飲泣,她正翹著二郎腿在那吞雲吐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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