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初相見,似地轉天旋......」, 晚上偶然轉到電影台,看了一小段的「豪門褓母日記」, 俏褓母赴約的情境,讓人想起以前...... 唉!十八歲的我,和八十八歲的我,居然都是一樣的情懷啊!
在生命終點,再怎麼不想放下的,還是得放下啊。
〝把信收好〞就跟我炫? 我還曾經把筆友背著女友偷偷跟我交往、 而被撕了的信一角一角黏貼起來的〝碎心戀典藏版〞咧! 那是我請他寄回給我留念的......算......記取心酸吧!
以後叫〝姊〞,一律不回覆!
那肯定是你不夠用心喔?! 才三十多歲,不晚,趕緊趕上來吧!我當你筆友。呵呵!
這是十八歲的我寫的,現在看來,好羞! 可,再如何幼稚的過去,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凡走過,皆留下痕跡,一個無法抹滅的痕跡。 我願意回顧那傻氣、天真、稚嫩、可笑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