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賽德克巴萊超火紅
在片中總有原住民出草的劇情
如主角莫那魯道在上繳頭顱給日本人時與日本警察發生衝突
還有莫那魯道在說服荷歌社加入霧社起義時的理由是看看那些年輕人沒有黥面的臉,祖靈怎麼能夠接引他們跨過彩虹橋到另一端豐美的獵場
而片中一開始就提到只有獵過人頭的男子才可以黥面
那麼原住民為什麼要出草要獵人頭?
一、獵首的習俗:
世界各民族都有「砍人頭」的歷史,雖然砍的東西未必都是那顆頭,但是一定跟頭有密切關聯,可以證明你確實「宰了」一個人而不是一匹牛或一匹馬。在北美洲的印第安人有割人頭皮的習慣,他們會用特殊弧度的銳刀把人從額頭開個口子,然後一邊割一邊扯把整塊頭皮連肉帶血帶頭髮的方式割下來。而南美洲的阿茲提克人的石雕壁畫中也不乏看見戰爭時砍取敵人首級慶祝的畫面。
當然獵首在中國也有,至少我們可以確定在戰國時代商鞅變法推行首功制後,割人頭就成為秦軍常見的行為。藉著獲取多少敵人首級來決定軍功,軍功一共分為二十級,每級都有相對應的田地、衣物、車馬等財物規範,即使家裡有錢但你沒軍功還是不能享受。不過秦軍割的東西比較簡單,一開始就是那顆頭(也就是首、首級),後來覺得割頭很麻煩,一來不好割(妳試試砍自個的頸椎骨看看),二來也不好帶(不過我們漢人等東亞民族通常都有束髮的習慣,把頭髮綁綁串成一條在地板上拖著似乎也還可以),於是後來便演變為割耳朵或鼻子的變通方式。以後各朝代都有類似規定,明朝就是明顯的例子。明朝的戰報往往除了記載殲敵多少外還加上斬敵首級多少多少云云,通常都會發現兩個數字相差很多,前面那個可能幾萬幾千,後面那個只有幾千幾百;但是前面那個數字都不靠譜,都是寫約,後面那個就很精確會寫到個位數。理由很簡單,那些首級是真的有砍下來的完整人頭,是用來核報軍功的,是可以拿來換賞金的(一顆五十兩白銀),至於那些打仗放火燒死的(沒頭了只剩木炭)、被火炮打死的(頭被炸得稀巴爛)、投降俘虜的、掉到山溝裡摔死不見的都不算在內。
不過不管怎麼說,漢人取敵人首級是種軍功管理制度,他的目的比較單純,就只是為了作為軍功評斷標準之一罷了。但是相較之下原住民的部分不管是獵首的規定還是獵首的目的或動機都複雜得多。
一般來說原住民獵首目的或動機包含務實性需求、宗教信仰因素、社會結構因素、報仇或明志以及其他等因素。
二、務實性需求:
原住民生產文化比較單純,大多只有游(火)耕、畜牧與狩獵,所以組織結構也比較簡單,以單純部族制為主,部落規模都不甚大,即使同種族間也會有很多不同的部落,例如賽德克巴萊片中的原住民就都是賽德克族,但是卻有荷歌、馬赫坡等十二個部落,即使同族但部落與部落間也往往會因仇恨、戰爭、爭奪獵場等因素而互相攻戰仇殺。
所以就務實性而觀,獵首是基於戰爭而衍生,這部分和漢人的首功制很類似,都是基於戰爭衍生而來,只不過首功制度在運作上為了防弊(因為那些都是賞金都是錢啊!)而嚴謹得多也複雜得多。
除了戰爭等務實性因素外,獵首對原住民而言通常幾乎與打獵無異,他們會組成狩獵隊,會經過占卜,參加人員必須遵守一定的迷信禁忌,獵到獵物後也會舉行儀式慶祝,所以本質上似乎只是所出獵的東西不同罷了。
出獵時有時會先有一個人提議做發起人,獲得附議後選任隊長(通常是有經驗、勇武而且可以藉由各種天象、夢境,甚至鳥類啼叫、飛行方向判定吉凶而具有占卜能力的人),然後舉行儀式,期間必須遵循各種禁忌,如參加出獵的人不可以出借東西、不舉行婚禮、不吃雞肉或橘子、不洗臉(?!)……等等,接著出獵,出獵人數不定,通常為十人左右,出獵後不管成功與否都還會再舉行儀式。然而我們剛所提到的發起人跟隊長不一定都是爽缺,這點我們後面會提到。
三、宗教信仰因素:
原住民認為人頭是人靈魂的所在之處,有著神奇不可思議的力量。所以如果拿首級這種珍貴的高檔貨(畢竟沒頭人就掛了妳說珍貴不珍貴?高檔不高檔?)來做為奉獻的祭品比較能獲得祖靈的庇佑。
因此只要是出現水旱災、出獵不吉利或瘟疫都可能會去獵人頭以獲取給祖靈庇佑的供品,希望能賄賂一下祖靈,讓他別不爽。這種宗教信仰在很多地方的原住民文化中都可以見得到,例如馬雅人也有拿人頭來當祭祀用供品的習慣,只是兩者所供奉的對象不同罷了。
不過很特別的是在原住民的觀念中,獵取人頭後對死去的人並不會因此而產生仇恨,反而在他們的觀念裡獵取後的首級將和自己的祖靈待在一起,甚至會一起庇佑自己。換句話說,原住民認為雖然自個砍了人家的頭,但是被砍的人不但不會怨恨砍人的人,反而會成為砍人人的力量,會保佑砍人的人,有點暈菜吧,實在很難理解你自個的頭被人砍了還會保佑砍你的人,而被砍的人也會很開心地跟自個家的祖靈在一起逍遙(好難懂喔@.@)。
不過當然,所謂的跟自個家祖靈當好朋友的說法只限那個已經被砍掉頭的倒楣鬼,對那些其他還活著的族人、親人、朋友而言是不太可能接受你砍掉人家頭目、老爸、老公、拜把兄弟之類的事情,所以梁子還是會結下ㄉㄧ,將來還是會有人因為這點回來砍你的腦袋。要知道原住民玄歸玄,有時候也是很務實ㄉㄧ,該報仇時候還是會報仇,報仇這部份我們晚點會再提。
除了供品意義外,砍人首這動作對尚活在這世界還沒跟祖靈作伴的族人而言還有別的含意。有原住民的信仰中認為沒砍過首級的人不能跨過彩虹橋,不能跟祖靈在一起,所以為了將來死後的幸福得去砍個頭回來(忽然有種這……人頭好像是過橋費的感覺……)。
四、社會結構因素:
原住民文化尚武,沒有獵過人首的男子不得黥面,不得結婚,不算成年,沒有任何社會地位。相反地獵首多的人社會地位高,受人尊敬。因此首級多寡往往具有展示、軒耀、誇示自己威武、強壯、勇敢等功用。
這部分除了作為結婚和成年禮的條件外,其他都和世界上大多數的其他民族都一樣,我相信絕大多數的民族都會經歷以首級來判斷男子勇武或社會地位的這種演進過程,即使漢人一定也有過,只是有的民族隨著自己歷史的發展逐漸改變為以其他做為判斷標準(例如科舉考試、政府授予的官職高低、和皇親國戚的血緣關係……等等),但彼此本質上都相同。
五、報仇或明志:
在傳統部落制的民族中,報仇觀念是比較重的,畢竟文化比較粗曠單純,社會制度比較簡單,你有啥冤屈是不能指望法院、縣太爺、郡太守啥的(因為這些全部都沒有),通常也沒有什麼成文法律,因此有仇報仇成為維繫社會秩序的一種重要手段。在這種社會型態的法秩序中,只能期待犯法的人在犯法前先思考犯法後會不會被對方人給砍了,以期嚇阻犯罪,建立起碼的法秩序。
原住民也採取有仇必報的觀念,所謂的仇當然不只是個人的仇恨(例如對方在公開場合污辱我),還包含家族的仇恨(例如對方出草時砍了我老爸)、部落的仇恨(例如對方搶了我們部落的獵場、燒了我們的房子、搶了我們的女人)。如果血族親間有人被殺而有仇不報是會被看不起的,所以口角、出草或部落間爭執都可能作為獵首的理由,簡單來說就為了報仇雪恨砍你娘的沒商量。
此外明志也是個獵首的理由。原住民比較單純,他們認為一切冥冥中自有定數,正義不會不到(雖然可能會遲到),所以如果你真的是對的不是被冤妄、被誣賴的,你和對方決鬥就絕對不會死(啥鬼??!)。這部分在歐洲也有出現過,而且一直到十八、十九世紀都還是如此,差別只是在歐洲可能拿的是西洋劍或手槍(可以參考唐吉軻德小說)而原住民就隨興點只要你爽就算拿蘿蔔打人也行。
同理,當兩個人事情有爭執而部落長老無法裁決時,也可能會利用決鬥作為判斷誰錯的依據,畢竟都說了正義不會不到優。
六、其他:
這部分就比較龐雜了,啥理由都可能,例如下列因素:
爭偶:為了顯示自身勇武藉由決鬥打敗競爭者以爭奪與女子的結婚權。
驅逐不祥:如自個覺得最近很帶賽得去砍個人頭回來好轉轉運。
迷信:如遇見什麼不常見的徵兆而請示巫師,結果獲得需要獵首的指示,這部分跟宗教信仰比較接近。
為了來年豐收而祈福:聽過吳鳳故事的人就知道故事裡說法是原住民因為祭祀需要要求出草,吳鳳不答應,後來原住民果然歉收,吳鳳就和他們約定時間地點去獵殺一個騎白馬穿紅衣的人,結果那人就是吳鳳(不過有些原住民對這故事內容有意見)。
此外還有作夢夢見(這個……)、獵首的出獵隊發起人或隊長帶賽或有人違背獵首的禁忌而導致出獵不順利必須殺死發起人、隊長(雖!)或違規者以取悅祖靈時(整個就是冏~)。
七、結論:
獵首不過是原住民歷史演進的一環,也是世界上大多數民族所經歷過的歷程,只是因為每個民族環境與歷史背景不同,所以獵首的理由與制度也不同,就當時對那民族的時空背景而言沒有一定的對錯。獵首只是單純的歷史文化一種,跟你除夕團圓發紅包元旦放鞭炮中秋吃月餅,而歐洲人每周日跑去教堂看上帝耶誕節就把禮物放進臭襪子裡送人,彼此沒什麼不同,都一樣是歷史文化的一種,也不需要用太深的歧視性眼光看待。
不過當然,隨著時代的演進以及文明的轉變,當初出草的目的已經不存在或者出獵人首的理由已經不合適,所以必須採用更符合現代的方式處理,例如你與人有口角爭執,人殺了你老爸想報仇,你可以訴諸司法途徑,可以去警察局,可以去法院,或其他符合現代社會期待的方式處理,這才合於人類歷史的演進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