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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1/03的日記
作者: jina 日期: 2009.11.03  天氣:  心情:
11月7日(周六)下午3時起 2009臺北大稻埕煙火節

10/31~11/8 2009年高雄左營萬年祭

%%-%%-%%-%%-%%-%%-

我的想法是~~

我認為

當一個人真的很愛另一個人

就會克服所有困難

SO......

當對方說是因為家人反對

而要求分手

那表示她(他)對你(妳)的愛還不夠

甚至她(他)連努力爭取都沒有就放棄

唉呦

清官難斷家務事啦

你聽了不高興

但這就是我的看法

你們分都分了

談這也是多說的

無聊

對啦

就是在說你們兩個啦

還真巧勒

都碰到一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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