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忙於找工作 不過,工作始終都沒著落 真是煩人啊 前幾天本來我可以馬上就有工作的 只不過我聽到工作條件後,我放棄了 為什麼好不容易可以有工作可做,我要放棄呢 我想請大家看看工作的條件是什麼 工作的職務名稱電腦維修工程師 這本來是我可以做的工作的 然而工作條件卻是相當的嚴苛 一、工作時間至少12小時,最晚可能到半夜兩點 二、工作是一年期的契約 三、一年之內如果辭職或被炒魷魚,必須付賠償金3萬元 四、薪水是論件計酬的 五、月休六天 第一點就已經很不符合人道了,人不是機器 怎麼可能工作到半夜兩點,隔天八點再上工 只睡不到六小時的時間,我看不出半年,肝一定會爆掉的 第三點就更不合理了,被炒魷魚就算了,因為那可能是因為工作不認真 但為什麼連辭職也要支付償金? 雖然說這可以學到技術,以後可以自行創業 不過那也得要在一年後身體還健康的情況下才有可能 爆肝的話,就什麼都沒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做的工作,竟然會是這種條件 現在是找另一個,不過卻是計時的工作 吼!這要做到什麼時候啦 真煩!真煩!真煩啊!為什麼工作那麼難找… 我要的只是早上八、九點上班,下午五、六點下班的工作 為什麼就是找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