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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不知道的歷史系列(三)
作者: 小強強(蒸發關檔中) 日期: 2011.10.23  天氣:  心情:
我們先前有提到火器在中國的發展歷程
在清朝相較之下歐洲國家似乎就更為重視火器的發展與應用
但其實這是因為中西方歷史背景的因素產生所致
即使是歐洲也有出現反對大規模使用火器的聲浪
而且反對理由有的居然也很搞笑
一、背景:
從十六世紀的中國一直是個大統一的帝國,境內沒有割據的封建勢力,邊境雖然有時會有些不太友善的騎馬搶劫犯,沒事家裡欠些什麼就伸手過來搶一把,但是大致上而言最多都僅止於小規模地區性衝突,除了萬曆年間援助朝鮮的七年戰爭、嘉靖年間東南倭寇亂事、倒楣的崇禎時災民起義以及關外女真人橫下心堅持要對幹外,其他所經歷的時間都很短暫,規模也小,東南的倭亂雖然久但是說穿了他們的性質還是搶劫犯,從來沒打算佔個土地搞個政府啥的。七年戰爭除了做白日夢的豐臣秀吉外,正常人都知道進犯明朝根本是大白天做夢外加嗑了一百公斤大麻(實際上也是如此,豐臣老兄的軍隊連明朝邊境都沒摸到)。因此在位者只要不在乎那些被搶的老百姓死活的話,一般來說日子過得還算悠閒,不需要擔心哪天有什麼新興勢力會打進京城,再把自己從那黃澄澄的金椅子上拉下來,所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因此改革軍事武器的動力相對就小了。簡單說就是猛了、牛了,在沒威脅下自然就懶了、散了。
反之,這時期歐洲國家正逐步統一,朝民族國家邁進,當個國王可不容易啊!嘴巴上人家叫你吾王,實際上搞不好他手中的騎士、軍隊比你還多,長久以往下來的封建演變成實質割據的局面。國王?那是給你面子!撇開封建割據勢力不談,國家與國家間競爭也很激烈,大家實力都差不多,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對方打敗。所以國王需要不斷加強軍事力量,而且是自身可以掌控的軍事力量。這當然不能再仰仗那些騎士之類的傢伙了,因為他們觀念就是要辦事得分地,這樣會走回封建的老路,那怎麼辦?一隻使用火器的國民兵便應運而生,火器威力大可以擊穿鎧甲,擊毀城堡,而且火器教練時間短,即使你不是軍人世家,教你幾周就包準你會使用(當然用的好壞是另外一回事),相較之下一個騎士從五七歲的扈從幹起,等到正式當騎士好歹也要十幾年,所以訓練便宜很容易而且從沒有任何世家背景的一般老百姓中招募,不會有要求分地的問題,相較之下比較好管理,只要按時發餉通常是不會跳起來跟國王拍桌子對幹的。
說到這我們已經可以明白中西方歷史背景的差異將導致雙方對火器的重視程度。
不過這邊必須要注意一點,那時候的火器裝填很費時,射程也有限,這我們先前就提到過了,但在歐洲通常一場仗幾千人就是大規模的戰爭了,所以你比較不會看到成千上萬的騎士朝你衝過來,通常充其量不過兩三百人,因此只需要幾百個火槍兵在一兩次齊射就可以把那些騎在馬上的馬鐵罐打成篩子。反之在中國戰爭規模大多了,幾千人叫「小菜」!如果火槍數量不夠打出去就如同拿小石頭丟海浪一樣。

二、長弓與火槍之爭:
每個國家都有過守舊勢力與革新勢力的抗衡局面,中國如此,歐洲國家也是如此,因為總有人會習慣舊有的東西、舊有的制度,有時候他們甚至是靠舊有制度吃飯的既得利益者,所以自然會反對。
在看似軍事力量強大的英國,身為老牌的帝國主義國家(她從舊帝國主義時代就位列帝國主義者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都還不放棄),卻也發生過守舊與創新的爭執,這一切都要歸功於弓箭手在英國悠久的歷史傳統。
英國很早就注意到弓箭手在戰爭中的地位,所以她跟其他歐洲國家不同,通常英國國王都很注意弓箭射擊技藝訓練,各種規模的弓術比賽時常舉行,得勝者不僅有實質獎金可拿,各種榮耀也齊聚一身。弓箭在英國是全民運動,甚至有週日除射箭外禁止所有其他運動活動的規定。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英國常藉由長弓兵擊殺裝備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或重裝步兵,其中最著名的就是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英國不足六千人(其中長弓兵約五千人),藉由長弓兵和設置木樁與拒馬方式(用以阻擋法國騎兵衝鋒)戰勝約三萬五千人的法國軍隊(其中近三分之一為重裝騎士)。因此法國人對長弓兵恨之入骨,在英法百年戰中凡俘獲長弓兵均砍去其食指或中指,使其不能再使用弓箭。
在英國長弓通常長兩公尺,箭枝長一公尺,可以輕易射穿當時所有步兵的皮甲,在拉滿弦的情況下通常可以射穿當時重裝鎧甲,射程可以超過兩百公尺(視當時氣候、弓弩狀況、使用者狀況而定)。一個訓練有術的長弓兵可以在每分鐘射擊12至15次,以千人組成的長弓兵為例,每分鐘可以向敵人投射一萬兩千支到一萬五千支箭。在英國,因為法律規定每郡在戰時必須提供一定數量的長弓兵,所以幾乎每個自由農民男子都從小就必須練習使用弓箭直到成年。
然而隨著時代演進火槍開始出現在戰場上,火槍穿透力不亞於長弓兵,而且更重要的是任何有手有腳有眼睛不是極度智障白癡的人都可以用。反之如果你本身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你看看你拉得動那弓弦不?不過當然火槍也有缺點,最大的問題就如同我們先前在「你不知道的歷史系列(二)」提到的它裝填很費時,要指望他每分鐘能射擊三四次就該偷笑了。因此反對者提出很多理由反駁,除了射速外,還有下列理由:
準確度:因為那時火槍通常沒有膛線,所以彈丸離開槍管後飛行軌跡很容易受到其他外在因素影響。
射程:我們在前一篇提過早期火槍與火銃的射程大約是一百到一百五十步。
安全因素:一群新兵使用弓箭至少可以保證他箭會射出去,當然射不射得中是另外的問題;但是一群新兵使用火槍就不只是射不射得中的問題,在緊張的情況下他很可能沒有注意到手中火槍沒擊發就急著繼續裝火藥裝子彈,曾經有實驗發現一支槍裡密密麻麻塞了十一顆子彈跟火藥的紀錄,這樣的結果自然很容易膛炸,結果敵人沒事反倒炸死自己跟站在旁邊的同僚。
氣候限制:下雨或陰天都容易使火藥受潮而無法擊發。
除了這些論點外,最搞笑的居然是「傳統」!
守舊者認為長弓是英國的優良傳統,有悠久的歷史背景,如果不使用以往那些弓術比賽將沒辦法舉行。
很明顯的這理由實在太瞎,您真要保留這傳統把它拿去博物館或沒事多給他辦個運動會啥的都行,使不使用火槍跟以往那些弓術比賽能不能舉行有啥關聯。最後英國還是決定跟著歷史的脈絡走,畢竟火槍兵具備訓練條件低(剛都說了只要不是殘廢加極度白癡都可以),訓練時程短(這我們一開始就提過了),領導者容易控制掌握(因為分子由平民組成即可)等優勢。

三、結論:
歷史文化固然有一定程度的意義,但是當遇到新時代衝擊時,該接受新理念時還是得務實接受,舊有的東西可以利用其他方式保存,而不只是單純為了守舊、為了懷念而反對,否則就只好被時代淘汰。
四、插敘:
我們常常在拍照時有見到人家伸出兩根指頭比出V的手勢,但應該很少人知道這動作的起源跟我們今天的文章有些許關聯。
剛我們有提到阿金庫爾戰役、英法百年戰爭時,有提到法國人凡俘獲英國長弓兵都會砍去食指或中指。說道這您該明白了,這手勢就是在示威,在告訴法國人:「去他娘的!林北兩根手指都還在,你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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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2 15:37
她, 45歲,屏東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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