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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比冰更冷~三個女兒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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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8/19的日記
作者:
心比冰更冷~三個女兒的爹
日期: 2007.08.19 天氣:
心情:
剛剛跟星夜ˋ珍珍姊ˋ嘴砲貓ˋBMWˋ小雅以及星夜的朋友們去二王城唱歌!
我姊帶了自己做的巧克力給我們幾個單身的人~哈
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
我姐還待了三瓶酒來孝敬我 喝喝 不到五分鐘就被我喝光
後來又去吃肯德基...不過是別人請的啦
忽然發現這陣子欠人好多= =!
我不習慣被人家頃.....我不喜歡欠人人情!
所以等我下個月發薪水~會一個一個還清的!
其實我個人是非常反對法律廢除死刑,我也反對給重大刑案ˋ重大經濟犯ˋ連續強姦犯機會!
他們也能講人權??那被傷害的人他們的人權在哪裡??他們是應該要被傷害的嗎?
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是否把焦點放錯地方??
人權是什麼?代表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自主權ˋ生存的權利!但是不代表誰可以靠的人權去傷害誰後就用"我也有人權"來脫罪ˋ來減刑
如果法律也可以殺價...那麼我覺得,法律也僅供參考作用!
死刑殘忍???那麼那些殺人者都不殘忍??被殺的人都活該?十個被判死刑的,十個都沒有理由可以脫罪,但是法律卻無法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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