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二凌晨 陪朋友到香山海邊去散心.... 剛開始還好好的~(還有螢火蟲勒) 但....有一台車竟然把我的機車給撞倒了 趕過去一看~ 車子倒在地上.... 車廂裡面的東西都飛出來....>"< 我的車車......嗚 後來事後跟她們要手機 看是要怎樣賠償 (真笨>"<) 看她們人算滿老實的~就沒找警察來... 就把機車牽起來 傷心的騎回家....... 隔天打電話給那個撞我車子的駕駛~ 她說下午要上課~我就想說~ 還是學生 就叫他 晚上去機車行問車殼的錢錢 禮拜五再給我答覆 想不到.........>"< 手機都給我設拒接... 不管拿誰的手機打都是語音信箱... 超可惡的...... 我的後照鏡剛換不久~我那車子又是那什麼死奈米車殼 貴死了~一個後照鏡要550........... 超氣的.......越想越氣.... 就找去警察局....=_= 跑去找警察伯伯報案~ 警察伯伯很耐心聽了我的心聲 = =|| 經過警察伯伯的解說 在第一時間下.... 我沒有報警~又沒有證據 也不知道對方的車牌~跟名子 很難找到人~ 但是可以把案子網上報 需要花點時間~就算找到人 對方因為我的證據不足 不承認~我也沒有辦法 又要上法庭....... 無言ㄚ....=.= 當時只是想說看那個駕駛滿老實的 手機也給了~應該會負責任... 想不到................唉 笨.......>"< 下次在有人撞我車子(當然希望不會有下次= =||) 就直接打電話報警哩~ 不要管對方說什麼~ 私下解決怎樣的~ 只要當下沒有報警處理...又沒證據 對方很容易賴掉的~~~~ 找警察伯伯就對了....=.=+ 希望各位愛寓的同胞們~記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