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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最離奇爆笑事件排行榜
作者: 風中精靈 日期: 2009.01.20  天氣:  心情:
得到本次大獎殊榮的是:
JAMES ELLIOT----作為加利福尼亞長灘市的准打劫者,儅他把點38左輪手槍對准受害人開槍時,槍卡殼了。
這時他做了非常有建設性的舉動----把眼睛對準槍口仔細瞄了一眼,同時扣動了扳機----這次槍沒有
卡殼。



以下諸位是這個獎項的有力競爭者們:

  1. 一個瑞士酒店的廚師被一台切肉機奪去了一根手指,他憤然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保險公司懷疑是他操作過失,於是派了一個代表來檢查機器。
這個代表自己嘗試操作了切肉機,他也失去了一根手指------於是,這個廚師的賠償要求得到了批准。


2. 一個男人在暴風雪的芝加哥街頭奮力剷雪一個小時,終于給自己的車清出了一個停車位。儅他把車開來時,發現一位女士已經搶了他的位置
------可以理解,他朝她開了一槍,把她幹掉了。

  
3. 由於在一個非法酒吧停車喝酒,津巴布韋的一個司機發現自己巴士上的20名精神病患者全部逃跑了,而他應該把他們送到BULAWAYO的精神病院的。
出於害怕他的粗心大意被批評,這個司機把車開到了附近的一個公共汽車站,允諾免費搭乘每個乘客。
他把這些乘客送到了精神病院,並且告訴醫院工作人員,這些“病人”非常容易激動而且胡言亂語充滿幻覺------這個詭計直到三天后才被識破。


4. 一個美國少年因頭部被開來的列車嚴重撞傷而被送進了醫院。當警察問他怎麼受傷時,
他說他只是想看看自己能夠把頭伸到行進的列車多近的地方-----然後他就暈過去了。


5. 一個男人走進路易斯安那州某個便利店,拿出20元紙幣要求破開,
儅職員打開收款機時,他亮出自己的手槍並要求職員把收款機裏所有現金給他。
職員很快照做了,他拿了錢迅速消失,但把自己的20元鈔票留在了櫃檯上---
-他一共拿走了15元。(事實上這引起了一場法律上的爭論:如果一個人拿槍威脅你
要給你錢,這算不算犯罪?)


6. 一個阿肯色小伙子似乎想喝啤酒想得要命,於是他朝一個賣酒商店的櫥窗扔了一個空心磚,
打算砸破玻璃,搶幾瓶酒逃之夭夭----
--他沒注意到櫥窗是樹脂玻璃做的,空心磚反彈回來,把他砸得失去了知覺。
整個過程被全部錄了下來(我猜想這個傢伙會不會把商店告上法庭)
 
 
7. ANN ARBOR 新聞報的犯罪專欄報道說,密歇根州的一個男子淩晨5點持槍走進快餐店打劫。
職員拒絕說如果沒有點餐他沒法打開收款機。於是這個男子點了份炸洋蔥圈,
但職員說早餐時間不提供這玩意兒----該男子深感挫折,悵然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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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21 19:28
他, 57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22 08:24]:

少來,沒看到不算^++++^

拜託,26159是我們法院內部分機,
網路上當然不會公佈,
不然你想想:
我們小咖的讓人家知道分機,
倒還無所謂,
但如果是法官,
那就慘囉
每個當事人都打來哭哭啼啼地
法官光接電話,其他事應該就不用做了啦,
如果是刑事法官給人家判了刑,
不也會被恐嚇嗎?
所以,有時我們去訴訟輔導時,
僅可以給書記官電話分機,
絕不能給法官電話的^^

真沒誠意,還給我乘60。
你喜歡就好,新年快樂~~~

至於回禮嘛,給你欠著,
兒童節時再給你要兒童節禮物
(我好幾十年沒收到兒童節禮物了)

 
時間:2009-01-20 14:45
他, 57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20 15:20]:

因為我怕你中毒,找我算帳..........
呵呵~~~~
電話有錯嗎?那是法院的電話^^
上網找都有啦
本來沒寫,但怕你地址給我亂寫,
東西被退回來,找不到寄件者。

至於姓名...
我是女生,本來就沒種,嘿嘿
(喂,沒寫姓名是好事,
如果寫了姓名,就是要你回禮啦,
所以你很幸運^+++^)

只剩杏仁酥餅唷,真可惜。
希望合你胃口,
可是我覺得你應該是吃過很多餅耶,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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