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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思維的拔河
作者: 雞排蛋包飯 日期: 2012.02.09  天氣:  心情:
最近MA事件鬧的很大,儘管我本來就不怎麼看演藝新聞,
但是打開電視轉來轉去就看到一堆人整天都在爆氣難免有點膩,
不過這篇日記也不是要對這件事表達什麼感想,
因為這種事本來也就不會產生什麼有營養的感想,
從以前到現在,我所觀察到的大多數人都習慣感情用事以及習慣健忘,
說穿了,這次的事情牽扯到的三大元素:
「藝人、酒、弱勢」
剛好都恰恰是媒體所喜愛的事物,
然後再加上了一個國籍問題,
就這樣幾天下來把話題炒到最高點,
然後一段時間冷卻之後看談話性節目的民眾照看,
上通告的藝人照上,
之前提出的反思與反省不知道被丟到哪個角落去劃圈圈,
這就是一直以來我所看到的現實,
很無趣,也很殘酷


然後講到這我就突然發現我馬上又離題了,
真是糟糕



其實這次事件中有個小插曲,
就是事件開始時有提到一位永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當時有人質疑她為什麼要接受委任,
她回應的是:「律師不會只是為了好人辯護
這句話讓不少民眾為之譁然,
然後就開始猛批痛批用力批,
我在看到這段插曲的時候,
剛好跟一個朋友在一間小麵館吃飯,
他嘴巴一面吃著水餃,一面用模糊不清的語氣講了一句:
「她為什麼不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好?」
他,也是個律師,
只是他可能算是比較會玩文字遊戲的那種


一直以來,不少人似乎對學法律的人未必有什麼太多的好感,
尤其是在「恐龍XX」這個名詞出現之後,
只要民眾看到一些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或裁定,
就會脫口而出:「啊!又是一個恐龍XX做的判決!」
XX是什麼請自行帶入,
不過今天重點不是擺在XX,
所以我們也不用太深究

問題的關鍵只是在於,
法律人所習慣的思維模式到底和我們所謂的一般民眾有什麼不同?

其實如果要講的詳盡一點的話,
我這篇日記也甭打了,
因為打完可能也不會有什麼人要看,
有在心裡OS說反正本來也沒什麼人要看的,
雖然本蛋包飯蒸發很久了,
但是晚一點還是請跟我到後台來一下

講白話一點的話,
其實我們的內心也有所謂的掙扎,
以前在學習時也曾跟我的法學老師聊過,
他說雖然他攻讀的是憲法跟行政法,
一直以來講求的就是人權,
但是身為一個丈夫以及一個父親,
他在看到一些社會新聞也曾想說真不想顧及那些犯人的人權,
問題是我們的思維已經不再單純,
我們所學習到的事物使我們在思考一些事情的時候必須多繞幾個彎

光就這次事件的插曲來說,
那位律師說的並沒有錯,
因為今天就算她不接受委任,
也還是有其他人會接受委任,
就算都沒有人主動接受,
也會有公設律師被迫接受委任,
那是因為我們講求法治,講求人權,
只是她可能忘記了,
在面對不是用理智及規範來談事情的人面前,
想用理性的方法來對談本來也就是癡心妄想


所以法律人一直在自身思維的世界中做著拔河,
當有人問我們:「你們這些學法律的怎麼能這樣那樣怎樣怎樣」的時候,
我們也曾嘗試解釋,
嘗試讓他人理解,
但是得到的回答往往卻是:「啊,講那麼多誰聽的懂,反正你們這樣就是跟一般社會大眾思想不合嘛!」
久了之後,我們習慣了,也累了

我一邊打著這篇日記,
同時也感覺今天的咖啡比以往的苦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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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33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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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96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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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2 01:00
她, 96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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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3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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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9 18:24
她, 45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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