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偷錢事件當時是在我爸媽親自出馬找校長跟那個姓蕭的"對談"之後莫名其妙地不了了之.
而知道真正偷錢的小偷其實是那個姓陳的室友是在我唸高三,也就是寢室偷錢事件過了整整兩年之後的某天,有一次在經過佈告欄的時候在獎懲名單上突然看到陳姓室友因為偷竊而被記過.
我嚇了一跳,趕緊回班上去找認識那個陳姓室友的同學問個清楚.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那個姓陳的有偷竊癖,當年高二文理組分班後那個姓陳的雖然被分到別的班級,可是卻積習難改,還是會趁班上同學去做實驗,或是上體育課的時候藉故折返,然後趁機伸出第三隻手.後來她們班同學在被偷多了之後有了警覺,於是就私底下佈線追查,終於有一次把那個姓陳的逮個正著,人贓俱獲,而那個姓陳的在其他的教官的詢問之下才終於說出她自己其實才是當年那件寢室偷錢事件的真正小偷.
但是非常可惡的是,雖然那個姓蕭的教官到最後總算知道當年我是被誣賴的,可是牠怎麼樣就是不肯,也不願意道歉.就算後來我在教師休息室當著其他為數眾多的老師的面指名道姓地開罵,那個姓蕭的竟然還能夠臉不紅,氣不喘地當作牠從來沒誣指我偷過錢,然後就這樣一副已經事過境遷的樣子瀟灑地當著眾人的面離開,臉皮之厚,令我到現在仍覺得嘆為觀止,佩服佩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