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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大的笑話!
作者: 獨孤求敗:無能KP貪又壞 日期: 2015.05.07  天氣:  心情:
天大的笑話!
--警察懂法律?

警察?頂多只懂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律位階~屬於行政命令!!!
警察 對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母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一條 所謂的立法目的都不懂!!!
警察 連紅線內外 有否占用車道 是否影響交通秩序或交通安全 根本有天攘之別
他們都不懂分別 欠缺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卻做相同處理 全部都開罰單!!!
在我看來 根本就是腦袋空空 毫無法學素養可言!!!
沒妨害交通秩序 沒影響交通安全 開什麼罰單???違法且違憲 還不懂???

更遑論紅線外 未占用車道 濫開罰單 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和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比例原則!!!
他們更不懂!!!
警察連行政命令和法律牴觸 或法律牴觸憲法無效 他們也都不懂!!![:-x]

一般警察~警察專科學校畢業 沒大學學歷 連法律系都沒念過 一堆刑法都不懂
--連執行命令也不知道 怎麼 辦理刑法損害債權罪等犯罪的筆錄製作?
除去封條罪 淡水分局的警員說是毀損公文書罪...
這些 都是我實務上碰到的!!!
還有許多他們鬧出的笑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定本條例。
ps.
警專畢業的警察和警大(以前叫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的警官~三等警察特考 素質和程度不同!!!
~警察?少自以為是!!!想攀親帶故?魚目混珠?公開嗆聲後?就把我設為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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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5-07 16:29
他, 38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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