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就是就是! 我們Lavender不僅用心而且寬容.
我早就愛了妳們了啊~
哈哈, 我說愛情公寓真是被誤會了(是嗎? 名字取壞了), 不過, 對國家的愛和對人民的關心, 我認為也是愛情的一種(可以硬坳嗎?), 大家一起來愛吧!
竹林兄, 別客氣啦~ "政府可以為但卻不為"這幾個字己經為我做了小論了. 我懂的只是理論, 不如我父親的百分之一. 其實, 我小時候看到許多父執輩的朋友, 對農民朋友的問題真的是大力幫忙的, 不止農, 印象中還有台南的養殖業, 總而言之, 大家加油!
我這裏指的是利益輸送, 以及中間商與政府管理部門、農民之間沒有開發票的金錢往來. 政府的收入, 端賴稅收. 因任何因素與手段達到不交稅的目的都視為政府利得損失.
親愛的海鷗, 這二段(九樓和十樓)的回覆有回答到你的回題嗎?
海鷗啊,你這個問題大哉問!300字講完哦...我來講關鍵性的原理原則就好了,細節留給竹林子說吧: 首先,考慮這件事必須得從”安定面”著手,那是因為農作物是一種期貨買賣(投機),但是民生物價平穩的原則,使得投資農作物期貨必須成為一種不能有暴利的項目,還有風險管理(國家安全),宏觀調控(社會安定),以及一套讓土地休息,讓農民能世代投入勞力與熱情的作業原則(農民是勞力產業,很辛苦的,誰又不想發財呢?但是如何讓農民不發財,卻仍能維持研發與生產的熱情,你去想想)因為這些,才有:農地管理,農保與農民貸款,保證收購..等等等的實施辦法出來.(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