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我認同你的說法 不過畢竟性需求每個人都有 其實也不是什麼壞事 況且也是你情我願的現金交易 說犯法 有點太大驚小怪 總比那些性侵害、強姦犯 好得太多了吧 你說... 因為會去靠身體賺錢的都是些可憐的苦命人情非得已! 娼的人罰三 這樣豈不是矛盾了嗎? 會去賺皮肉錢的人大部分都是情非得已 如果還被罰那不就太可憐了 所以我才會主張都不罰^^ 至於性病的話... 當然保護措施是一定要有的 所以才會希望政府設紅燈區 法律明文規範 公娼要定期身體檢查 這樣才能保護國人身體健康^^
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