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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詩篇第一篇
作者: 阿國 ~ 賴弟兄 日期: 2011.05.15  天氣:  心情:
感謝主耶穌基督!

詩篇由一百五十篇詩組成,分為五卷:一至四十一篇是第一卷,四十二至七十二篇是第二卷,七十三至八十九篇是第三卷,
九十至一○六篇是第四卷,一○七至一五○篇是第五卷。這五卷好比建築物的五層樓:
第一卷是一樓,第五卷是最高的一層。第五卷是讚美同感謝的一卷。

詩篇第一篇

1: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默想,這人便為有福。
1:3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令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1:4 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
1:5 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
1:6 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第一篇詩與律法有關。大衛不知道律法真正的功用。他將自己這喜愛律法的人,比作一棵樹,生長在溪水旁,一直結果繁茂。
這一個享受律法作溪水,在溪水旁生長的人,由於他兒子的背叛成了一個流亡者。
這事發生在大衛身上,是因為他謀殺了烏利亞,又搶奪烏利亞的妻子。(撒下十二10~12。)
在詩篇第一篇中這樣享受律法的人,竟成了蓄意謀殺者。這表明律法管用麼?律法的確管用,但不是按大衛的方式。
律法的作用是來暴露我們。律法暴露大衛到了極點:他乃是陰謀殺害烏利亞並搶奪他妻子的人。
所以我們必須說,律法管用,但不是照著大衛在詩篇第一篇裏的觀念,而是照著使徒保羅在新約裏的教訓。
保羅指出律法是在神聖啟示中心線上外加的東西,用來暴露人的罪性與惡行。(羅三20下,五20上。)
我們對律法需要有這種眼光,為要照著新約裏神聖的觀念來領會詩篇。我們不像大衛在舊約裏,我們乃是在新約裏。

詩篇不是一卷道理或教訓的書。詩篇是用讚美的形式寫成的;而這些讚美的撰寫,並不是出於道理,或對教訓的領會。

詩篇乃是表達敬虔之人的情緒、感覺、感想和經歷的書。這是我們領會詩篇的關鍵;我們若不把握這關鍵,就無法領會這卷書。
沒有看見這關鍵,乃是許多基督徒所犯的大錯。

詩篇不是故事書,乃是神聖啟示的書,藉著表達敬虔之人關於八件事的情緒、感覺、感想、和經歷而發表出來。
我們需要看見這八件事是甚麼;否則,我們就無法領會詩篇。這八件事乃是:

一、神,以及神對付人的方式。

二、神的律法,就是帶著神聖啟示的聖言。

三、神的家,殿,以及殿坐落在其上的錫安山,是神在地上居所的中心。 

四、神的聖城耶路撒冷,是圍繞神家的保護。

五、神的聖民以色列,是神在列國中所愛的選民。


六、他們對神的愛、他們與神的交通、他們從神所領受的福分、他們在神對付之下的苦難、以及他們的環境。

七、他們的被擄。

八、他們對所品嘗、所享受之耶和華他們神的感謝和讚美。

作詩的人是敬虔的人,他們喜愛律法,愛神,愛殿,愛聖城,也愛聖民,但至終他們被放逐了,被擄了。
律法頒賜以後,其結果卻是被擄。耶利米書描述以色列民所經歷被擄和放逐可憐的光景。
他們經歷一次又一次的被擄,一次又一次的放逐。
他們許多人為巴比倫人所殺。只有少數遺民留下,但他們卻不願接受神的話而留在聖地。
反之,他們要到埃及去。他們到那裏去,就作了流亡者。(耶四二1~四三7。)

神藉著摩西所頒賜的舊約律法,其結果就是被擄。被擄是由於第一約的不能執行。因為舊約完全失敗了,耶利米就說神要另立新約。
(耶三一31~34。)新約信徒雖然已被放在新約裏,但甚至在早期使徒時代的末了,由於有些信徒留在舊約裏,他們也被擄了。
甚至今天新約的信徒,也因著遵守舊約、實行律法而被擄了。
至終,作詩的人從享受他們所喜愛的律法,轉而享受他們所愛、所尋求的神。

詩篇是照著兩種觀念寫的。我們也必須記得這點,否則就無法正確的領會詩篇。

一 聖別作者的屬人觀念
詩篇寫作所依據的第一個觀念,是聖別作者的屬人觀念。
他們的屬人觀念是從他們那由神創造的善良天性所產生,由他們聖別族類的傳統所形成,由他們聖別經書的教訓所構成,
藉他們聖別生活的實行得促進,從他們聖別的情緒和感想所發表出來的。這些成分構成了詩篇聖別作者的屬人觀念。
他們來自聖別的族類,有摩西五經,就是摩西所著的頭五卷書。他們是文化很高的人。
他們聖別族類的傳統形成了他們的屬人觀念,許多詩篇就是照著這觀念寫成的。

二 神的神聖觀念
詩篇也是照著神的神聖觀念,就是神聖的啟示寫成的。
神這作為神聖啟示的神聖觀念,就是關於祂在基督裏永遠的經綸,以基督為其中心與普及;
也是關於基督的神性、人性、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分賜生命並產生後裔的復活、得榮、升天、在榮耀裏顯現、
以及在永遠裏作王。這些點都清楚、甚至詳細的啟示在詩篇裏。
詩篇裏的神聖觀念也與神的心願,就是祂的喜悅有關:要使基督作祂的中心與普及;使召會作祂的豐滿以彰顯祂;
使國度為著祂永遠的行政;並恢復地,為著祂在永世裏永遠的國。
神這神聖的觀念是從詩篇的敬虔作者發表出來,而成為他們聖別著作中的部分發表。
相同的作者發表了兩種觀念-屬人的觀念和神聖的觀念。

詩篇第一篇是根據甚麼觀念寫的?第一篇好不好?當然這是一篇好詩,但牠是照著屬人的觀念寫的。
詩人在第一篇說,喜愛耶和華律法的人,凡他所作的盡都亨通,但至終詩人並不亨通。乃在受苦。
在七十三篇,詩人感到困擾。他覺得徒然潔淨了他的心,因為他遭災難,受懲治。(13~14。)
另一面,他看見惡人興旺,(3,)就感到困擾,直到他進了神的聖所,就是神的殿。(17。)
然後他得著啟示,受引導看見除神以外,在諸天之上一無所有,在地上也沒有任何東西。(25。)
所以,他宣告神是他永活的業分;(26;)律法不是他的分,神自己纔是他的分。

這給我們看見第一篇很好,但牠是根據錯誤的觀念寫的。律法不是賜給我們遵守,而使我們亨通的;律法的頒賜乃是要暴露我們。
詩篇第一篇的作者大衛,被律法暴露為謀殺和搶奪人妻的人。因著他所作的,他全家的情況變得一團糟。
淫亂和謀殺相繼發生在他兒女中間。


感謝讚美主耶穌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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