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部分負擔的限額,是由健保局每年公告,去(一○○)年公告的每次住院的部分負擔上限為二萬八千元,每人全年度的部分負擔上限為四萬七千元;今(一○一)年公告的上限,在每次住院的部分是三萬一千元,全年度的部分負擔上限則為五萬二千元。
因此,如果今年曾多次住院,而且累計被收取的部分負擔金額已超過五萬二千元的話,就可以在明年六月底前檢附費用明細和收據正本,向健保局申請核退超過上限部分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