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建築開發公會抨擊,縣府針對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房屋,將房屋稅調高約一倍,嚴重影響縣民權益,重創房地產。縣府表示,各縣市房屋稅長期偏低,財政部與監察院都要求檢討,宜縣只是合理調整,將房屋稅課徵合理化,但不溯既往,減少對民眾衝擊。
宜縣建築開發公會秘書長陳桂芬說,縣府七月一日起將「房屋標準單價」,從每平方公尺二千四百元至二千八百元,統一調漲五千五百元,漲幅約一倍;房屋標準單價是房屋稅、契稅與印花稅課徵依據,這些稅的漲幅都跟著飆漲一倍。
陳桂芬以六十坪三層樓透天厝為例,因地段不同,房屋稅原本五千至七千元;七月一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房子,要適用新制,房屋稅增至一萬一千元至一萬六千元,嚴重影響民眾權益。
新北、桃園、高雄、台中都未調整
陳桂芬不解的是,只有宜蘭縣大幅調漲「房屋標準單價」,新北市、桃園縣、高雄市、台中市等都未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都相同,仍維持二千四百元至二千八百元;宜縣的房屋價值會是這些縣市的兩倍嗎?為何要多繳一倍的房屋稅,顯然不合理。
陳桂芬批評縣府為了挹注縣政財源,反而會影響民眾購屋意願,打擊房地產,她認為政策也應該有緩衝期,要求政府暫緩實施。
稅務局長:各縣市長期偏低 不合理
宜蘭縣地方稅務局長呂莉莉說,各縣市房屋稅從民國七十三年即未調整,財政部、監察院都要求檢討合理稅率,房屋稅三年評定一次,今年七月一日重新評定公告,縣府只是針對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房屋,合理反映稅率,原有的房屋並不受影響。
呂莉莉指出,房屋標準單價指的是,建築物每平方公尺的造價成本,縣府參考許多版本,很多都超過一萬元,最後採取的是縣府建設處「工程造價」的五千五百元,減少民眾負擔;新制實施後,預估每年可增加一千一百萬元房屋稅收。
呂莉莉說,房屋稅偏低,一棟房子繳的稅竟然比不上車輛牌照稅,這樣並不合理,她無法了解其他縣市為何不調整?宜縣有自己的做法,不必與別人比較。
民眾:每年負擔增加 影響購屋意願
租屋的陳姓公務員說,房屋稅率雖然偏低,未符合市場行情,但縣府調漲約一倍,新買房子的人每年都要增加負擔,當然影響購屋意願,況且,也有縣市並未調漲,縣府何苦對民眾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