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公務員退休後,政府竟還編列二○二億元作為退休公務員的「年終慰問 金」,引發各界譁然。行政院院長陳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會請教考試院對法源解 釋。但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則表示,年終慰問金是依行政院人事總處頒布之注意事項發 給,銓敘部「尊重」行政院意見。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立法院指控,依據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退休後不只領年終慰問金 ,還有子女教育補助金、三節獎金,痛批退休公務員生活優渥,而勞工受薪階級子女還要 背債念書,待遇落差很大,反問陳這樣社會觀感適當嗎?陳表示,要先釐清法律問題 ,如果主管機關考試院明確表明這無法律依據,就會尊重考試院結論。
不過,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銓敘部的主要權責在於公務員退撫,年終慰問金則是 依行政院人事總處頒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發給,銓敘 部「尊重」行政院意見;若未來行政院人事總處將實行細則提交考試院院會討論,銓敘部 會共同研議商討。 考試院官員私下指出,關於退休公務員領年終退撫金法源依據,銓敘法規「找不到白 紙黑字」,沒有明確規定;且《公務人員退休法實行細則》第二十六條已刪除發放臨時獎 金條款,是否違法尚有討論空間。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表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銓敘部屬主掌文官退撫制度的 最高行政機關;且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九條規定,因機關內部組織、事務分配、業 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原由,人事行政總處得頒布行政規則,並非於法無據。 (新聞來 源:中國時報─徐子晴/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