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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機遺失注意事項
作者: Yǒng Chih Wa 日期: 2011.04.17  天氣:  心情:
掉了手機 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做錯流程差很多 第1: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後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業者也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自動扣你的薪水,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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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28 01:11
她, 4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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