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43069
 老衲關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歌聚內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最速件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自重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9.11.04  天氣:  心情:
  我再聲明一次,不要到我板上說我好友的是非,我自己有眼睛。這樣的行徑,我沒有絲毫看輕,但我絕不會鼓勵,甚至隨之起舞。我叫單志宏,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969巷一弄八號八樓之一,0926344236、07_3361657,要指控,得像我這樣負責。更何況,即便是這樣,我都不贊成去指控,因為藉由網路,公開撻伐,已經表示你不超然,別人偷你東西,你就告到警局便是,你跑去老人公園跟他爺爺的朋友說他孫子是偷兒?跑到他媽工作的地方跟媽媽的同事說她兒子是竊嫌?是何道理?你這樣的過程,人們不會相信你的指控,只會自取其辱。

  人之異於禽獸,在於文明,文明跟野蠻的分野在哪?程序正義叫文明。不懂?自己上網去查,要我解釋,難聽:「你調戲我妹子是吧?我報警前先強姦你老娘再說,活該誰讓你錯在先?」這就是不遵守程序正義。再跟你說,你說的真假我不會探究,因為都成年人了,別再說誰騙誰了,這樣容易使人嘆息。舉個例子,兩年前跟好友櫻紅講電話,說到某女性泣訴被臭男人騙啦,櫻紅女士用台語回一句:「攏大人大種了,一人出一樣,別說誰騙誰。」電話這頭,和尚表情錯愕,心下卻拍案叫絕。我想說說,櫻紅女士的論調,不見得能完美人的行為,但是如果有一天,她自己不小心行為偏差了,她一定會負責的不自怨自艾,這是一種典範。女人都如此,何況您是先生吶。


  妳,心情不好是吧?那更要來參加歌聚,聽和尚大哥唱一曲陳雷的《歡喜就好》
標籤:
瀏覽次數:551    人氣指數:9691    累積鼓勵:45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歌聚內容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最速件
 
住戶回應
 
時間:2009-11-06 10:09
她, 46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7 01:07]:

我住寺廟喔,平常不在家耶,有事儘量打手機啦 [:%%]

 
時間:2009-11-05 23:16
她, 46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6 07:06]:

遠傳,現在還可以呀,過陣子閉關電話就停用了呦 [;-)]

 
時間:2009-11-05 23:15
她, 46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1-05 22:32
她, 62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7 01:06]:

要人敬別要人怕,因為我很膽小,所以只好求人敬啦 [:-]

 
時間:2009-11-05 20:24
她, 5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27]:

怪不得我老覺得妳們很眼熟,原來是我學姐,我要去唸書了,明年要參加聯考了 [*)]

 
時間:2009-11-05 20:06
她, 5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18]:

妳們倆個是很像,我有發覺,呵呵呵‧‧‧‧。 [(-|] [=D]

 
時間:2009-11-05 19:27
她, 47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17]:

上篇就公佈了呀,我手機地址一直都馬公開的,就是知道妳不會打給我,我才公開讓別人打咩,出外人吃一個止么〈餓〉啦 [)-D]

 
時間:2009-11-05 19:26
她, 47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34]:

這篇我看不懂說 [:~]

 
時間:2009-11-05 14:45
她, 46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35]:

這樣不行,要節制了喔,不為身材也要為健康呀 [;-)]

 
時間:2009-11-05 12:32
她, 54歲,桃園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05 20:35]:

不能來 [:|]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