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9月29日 中午12:31分 突然接到妳的來電,著實讓我嚇了一跳!! 妳說:你們要去公證。 我回說:妳確定嗎? 不後悔嗎? 結果妳回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我也只能無奈的在心裡祝福妳。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說出口.... 我相信妳也知道的,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反對而已。 看妳一路走來,為了這個人付出了很多...得到的卻是.....微乎其微渺小的一個約.... 一輩子之約!! 希望當妳簽下了約之後,妳能夠成熟,夠懂得負責。 不要在像小孩一樣任性了。妳現在是個媽,在小孩生出後,我在妳身上看到的, 妳對小孩的一些呵護動作讓我很感動。我相信那不是假的,雖然偶而會在電話中聽到妳的 訴苦。但我知道其實妳很捨不得的。對吧!! 對不起!! 對不起!! 無能的姊姊現在沒能夠為妳做些什麼,我很難過。我知道妳很希望我能 支持妳....給妳個祝福。在此,我要先說祝福妳一輩子幸福了!! 妳知道的只要妳一通電話, 我能幫就會幫妳。別忘了~~妳還有我這個姊姊喔~~等妳滿一年結婚紀念日,一定幫妳慶 祝。就這麼說定嚕 獻上最深的祝福 祝我親愛的寶貝妹妹 一輩子要幸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