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397627
 寂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015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01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016
作者: 寂 ‧♪♥㋷☎ 日期: 2013.09.03  天氣:  心情:


FONT{COLOR:#000000}


吐氣流量值: 317 L/Min



。流水帳的日記。
一來紀錄成當下回憶 
二來紀錄心情及情緒 
然後與流量值作比對 



102.8.27

一早,E兄來留言寫了6點說我作錯的事件,包括建議小窩改名、網聚的辦理、
激烈反對B君辦理網聚、處置X老師、以鬥嘴模式炒板、及我個人刪檔造成家族
無主的事情;並要我要自己會觀察分析,提出那幾點要我自己思惟一下,再告訴
他我的見解。

我回覆的內容只是長話短說了些,但的確有些話我並沒有講得太明白,包含下列
事項:
1.倘若要違反窩窩本身已經制定的規則,那麼,建議還是把窩窩改個族名的好。
 例如:
 (1)家族公告:只要您於愛情公寓註冊滿三個月以上,並有寫日記的習慣......。
  要求我改回原來 寂 的暱稱即可立即加入;這要求已違反註冊滿三個月以
  上的限制。儘管是念著舊情,然而欲打破規則開先例的情形,是我所不許;
  否則當初我就不須制定「註冊滿三個月」的限制。這是欲加入家族的任何人
  都應該要遵守的一項規則。
 (2)不可以講髒話。
  儘管口頭禪是個人習慣並無惡意,但因情緒來潮而髒話滿口,易造成他人不
  必要的誤解;所以當初才會制定此規則。
 (3)不可以人身攻擊。
  在網路間,大多是靠著文字在溝通,而每個人的知識觀念及環境生長不同之
  因素,自然對於文字的表達、敏感度都不太相同;人與人間的相處,總在個
  性、脾氣、習慣及個人表達方式之間相互磨合。故有疑意之時,當應尋求溝
  通的管道,而非以騶出家族為由。
2.有關日前我召開網聚活動之共同討論,乃已詢問過塵及晤仲等意見;該等,建
 議我直接發文,故以公開網聚活動討論來進行建置,並無不當;更無有我個人
 在操控網聚辦理的狀況。倘若不尊重發言的窩友心聲,那麼就沒有辦理網聚的
 任何意義。
3.若要委請一位新加入又未曾和其他窩友有互動之人重新來辦理家族網聚,對參
 與網聚的窩友安全未免太大意;所以我更要堅決反對。無論我是否仍為窩裡的
 一員;基於我多數好友的安全,我一定會雞婆的發聲。
4.昨日委請轉告窩窩的管理核心群要「處理一下X老師的事件」,一看字面也知
 是委請管理核心群居中協調該事件,而並非是所說的「處置X老師」!
 要扭曲我的話意,我沒有意見;但我個人非常討厭被扭曲話意。
5.以鬥嘴模式炒板雖易拉近人與人相處間之距離,但也易擦出火花及紛爭;這是
 履次的經驗!沒有任何人會喜歡處理這種沒必要引起的紛爭。
6.綜前所述相關之事項,我無力改變;而窩友不願解散家族,而管理核心群更不
 願意面對族長改選制度之建立,再加上工作忙碌及病虛...,我是該停止我的雞
 婆性子,好好愛自己。

這場羅生門,僅是個人想法問題~

而洋洋灑灑、囉哩囉嗦的念頭佔走了我半天的時光......
沒認真上班、也沒專心寫計畫,更還沒準備明午要開會的資料;真是該打屁屁!

但今天有件事情覺得很欣慰~
那便是F姐主動詢問該如何協助協調X老師與部裡妹妹的磨擦;因為這是件付出
熱心又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還有~
對不起!讓你又擔心起我還沒去覆診......





標籤:
瀏覽次數:349    人氣指數:7149    累積鼓勵:3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015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017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9-07 22:19
他, 56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3 23:22
他, 66歲,彰化縣,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3 08:54
他, 66歲,彰化縣,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