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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女網友控性侵 阿兵哥自殺
作者: 牽心萬苦~ 日期: 2009.05.02  天氣:  心情:
國防大學政戰管理學院服役的黃姓一兵

被控性侵15歲女網友

被警方移送

3天前

她再部落格寫遺書喊冤

有60多人次點閱

卻沒人伸援通報相關單位

還有人留言:朋友一路好走

前晚她在住處邊燒炭身亡

黃姓一兵在遺書及部落格寫說

與女網友是在你情我願嚇發生關係

難道我錯了嗎?

只可惜法律有這一條罪名

關十五年之後 出來還能做什麼??

自從上月14號做完筆錄

每天都很痛苦


很開心能夠決定自己什麼時候要走


法界人士指出

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

之男女為性交者

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便是兩情相悅

仍要吃官司


警方表示

黃姓一兵上月由友人陪同應訊

承辦偵查佐翻出法條

告訴他因女網友未滿16歲

即使兩情相悅

仍涉妨害性自罪

上月20日案卷函送地檢署偵辦

不知他從哪聽來要關15年

警方說19歲黃姓一兵在網路遊戲

愛情公寓

結識女網友


一星期後

約在台南市見面

黃將網友載回住處發生關係

網友母親查覺

帶者女兒到警局報案

少女指黃姓一兵強脫他的衣服性侵

黃姓一兵在部落格寫說

如果我還沒斷氣 請不要救我

雖然我的人生只有19年半

但是很開心能夠認識很多人

做很多瘋狂的事情

我會以生命換取我的自由

因為我活著的話

要接受我沒有做錯又會失去自由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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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17 15:50
她, 46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7 15:54]:

= =
哈哈!!

沒成年照樣教阿

 
時間:2009-05-17 15:42
她, 46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7 15:44]:

有看裡面嗎 是愛情公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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