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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荒唐額度
作者: 神仙姊姊 日期: 2008.09.02  天氣:  心情:


四月底在高雄見到闊別近十年的國中同學阿矯。


再看到對方,她沒變,我沒變,兩個人的身型、樣貌一如十年前,


只是,她成為人妻、人母,多了一雙兒女,


還開了一家生意好到每天都在和時間賽跑、都像在作戰的快餐店。


 


我問阿矯:當年那麼愛玩、玩得那麼瘋的她,


怎能安於如此忙碌、緊湊,幾乎沒有一點空檔的生活,且日復一日、長達七年?


阿矯回我:「人的一生,吃用玩樂皆有定數,


三十歲以前,我什麼好吃的沒嚐過、什麼好東西沒用過、什麼荒唐事沒做過,


我已經把我這一生的『荒唐額度』用完了,所以,甘心過現在的生活……


 


「荒唐額度」?有這回事嗎?


我開始想著:


我這一生的荒唐額度有多少?我這幾十年來做過多少荒唐事?


未來,我還有多少「荒唐額度」可用?


 


人各有命,從小我就沒有太多荒唐本錢,


林黛玉似的體質,要熬夜岀遊、飆車吹風、偷嚐菸酒,我都沒輒,


求學階段,我更是老師和同學公認的文弱〝好學生〞,


拿筆的差事會找我,其他的,就直接跳過我,


結伴組黨偷雞摸狗的事,永遠不會有我……


岀社會後,偶而跟朋友混跡夜店,一瓶啤酒下肚就呵呵傻笑;


經常,受不了二手菸熏,就早早離場;


去舞廳,男生邀舞圖親近,對方一貼上來我就腳步亂踩、重心失衡,


只能使出老爸教的正統交際舞應對……


娛樂場所出出入入,我整個還是沒搞頭、沒得墮落!


 


但,人總有叛逆時候,我當然曾經試著〝荒唐一下〞,


可老天偏偏待我嚴苛,別人能做的事,我一有踰越,必遭天譴!


別人舉頭三尺有神明,而我,根本是全天候在老天爺眼皮下過活……


 


測試幾回後,我終於確定自己天生就不是那種能下大注、賭大把的命,


我的荒唐侷限,比起一般人小得太多太多了!


就算血液中偶有抑制不住的叛逆,現在的我也只能偷一點、摸一點地小小放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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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出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沒本事就別偷腥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8-07 03:25
他, 5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8-01 23:00
他, 69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7-28 11:31
他, 6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12 23:16
他, 6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2-09 01:18
他, 6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9-02 23:48
他, 5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3 14:37]:

我也覺得通俗好,
畢竟是主流、大眾市場!呵呵!

 
時間:2008-09-02 22:23
他, 5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2 22:39]:

別故意走通俗路線,
你明明就有腦子的......

 
時間:2008-09-02 21:09
他, 96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2 22:15]:

好事都做不完了,何必幹壞事!
呵呵!

 
時間:2008-09-02 20:02
他, 5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2 22:18]:

距離上一次有人喚我〝乖乖〞,大約十五年。
不過,我可不讓人喚我〝寶貝〞!

 
時間:2008-09-02 18:56
他, 54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2 22:14]:

沒寫出來的......不代表不想,
但寫出來了,會讓人過度期待,
所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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