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網路世界,也要參考一點〝現實邏輯〞吧! 比方:先互訪、看文、多了解對方以建立共識, 之後,若產生強烈廝守意願再試著同居,不是嗎? 你別講得這麼輕易,就像到樓下便利商店買報紙, 有看頭就多看幾張,沒看頭就拿來包油條...... 我在愛寓玩,可是很認真ㄉ一ˋ!
目前看不到誘因。 我以為,先透過文字往來,對彼此有一些認識再來談其他,才能讓實體接觸更有基礎。一個充滿善意與情分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