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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記憶 VS 30年之二
作者: 麁芯(ㄘㄨ ㄒㄧㄣ) 日期: 2016.09.21  天氣:  心情:
【記憶】

再無更高的山巒可攀
所以,我等待日垂後的西山
在段落的餘光中,試看
愛戀的姿態還能有多少模樣

但彤雲飲下星子
自此,銀水湍湍成淚珠的吶喊
是用時間粹取心的灼痛
而後飲醉在戀戀的月牙灣

我們可看見餘暉下的紅日
也曾飲嘗月水中落落的白露
試問,是誰渙散了這種情愫
在一轉身,就此揮手成明日的記憶

文:by麁芯

話題說到30年,我認識十幾年的三八老兄最近也不知在感慨什麼,一下是30而立(離),又是50知天命,我告訴老兄他呀,子曰:50知天命的意思是:你都活到50歲了,也該知道老天叫你知道老天要來收你,趕快歸土下葬,因為70古來稀咩,以上當然是練肖話,不必當真~

30年到底算不算長,很難界定,對於生命只有31年的人來說,太短了,對於活到100歲的人瑞來說,從70歲開始,用30年來懷念過去的點滴,算是有點長,長到記憶都變成灰色

一般來說,愛情很難維持到30年還是新鮮Q彈,3年就很厲害了,但在我前幾篇日記提到30年的魔咒中,那對白癡男女正把這個數字當成人生中的奇遇記,如果反過來說,是男人用了30年的恨來記懷這個女人當年未曾回眸看他一眼,還是這個女人用了30年之後發現,原來30年後還能有人傻傻的對她流口水~

那位「愛」了三十年的男人,如果他和他所謂的暗戀對象真的從一開始就在一起,三十年之後,他會不會也開始不懂甚麼叫做「愛」?
維繫一段婚姻或感情關係最大的因素,往往不是愛或喜歡,而是僅僅只是因為習慣了。我們很容易滿足於習慣的氛圍,因為尋求創新要有體力與挑戰力,如果一個閃失前後都不是人。
至於恨是否比愛更長久,我相信:絕對是,我們要維持愛一個人的任何壞習慣很難,我們總是隨時在挑剔著彼此而忘了相繫相親的共同使命感,有時候殘忍無情的對待反倒覺得更有刺激度,於是某一方的使壞就讓另一方的人恨直到未來,「恨」一個人所能持續的時間要遠遠超過「愛」的時間,因為恨比愛更容易佔據心靈。

自由必須伴隨責任的承擔,但是這又會變成自由的限制,愛情或婚姻通常就會出現限制和責任,所以很難真的做到完全的隨心隨興。如果每段愛情或婚姻都是隨心所欲的自由,那就沒有所謂牽絆的互信立場,人間的情愛中若欠缺了七情六慾的操弄,那和剔光頭念佛又有何差別?

我的看法是,如果欠缺了某些限制與責任,就不算是有點意義的愛情或婚姻,無論我們想要多少自由,偶而還是需要某些的束縛才了解自由的可貴,或是感覺到某些被重視的存在感,哪怕只是一些些,社會上一些怨偶或是不肯離散的關係中,不也是只在乎一些些的感覺或是其他的牽絆嗎?

對了,順道一提,有時候恨的維繫是掛在些許的愛之中,這種愛讓人棄之可惜卻又不甘願而棄之,於是許多人就用恨意來提醒或折磨自己:莫忘了這個人曾帶給你多少愛,但這些愛當中卻有難以下嚥的恨在裡頭,所以牽扯個沒完沒了,又是前妻或是前女友,或是前夫前男友,最終我們都不能忘了,這些人都是我們用愛來選擇的人,卻在恨意中離去而掛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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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1-12 09:47
他, 52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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