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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12/30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5.12.30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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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下水道BOT違法?審計部要查

林諭林/台北報導

賴士葆表示,高雄捷運公司資本額一百億元,標下一千八百億元的高捷工程直接發包,審計部高雄審計處認為此舉違反政府採購法,同理汙水下水道BOT拿了政府七○%經費,就應該適用採購法,他批評內政部違法亂紀。

他說,根據促參法規定,政府投資超過五成以上,後續工程發包都必須受採購法限制,但營建署在汙水下水道BOT案引用促參法第四十二條,使政府資金不必受採購法管制,儼然是高捷弊案重現。

賴士葆指出,汙水下水道BOT是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擔任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時,提出的研究成果,他質疑陳光雄受「長官」壓力不敢反對,將汙水下水道BOT只是背黑鍋。

---「法界怎麼看都不是BOT」。他強調政府有錢也有技術興建汙水下水道系統,沒有必要為了BOT而BOT。他要求營建署提出可說服外界的專案報告前,汙水下水道BOT應全面喊停。

:-$:-$:-$兩顆子彈的陳水扁 [-X不要再官商勾結,把國庫掏空 不要再圖利殷琪等財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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