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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2不可不知
作者: 深情眼神kevin 日期: 2011.11.01  天氣:  心情:



揪團千元唱到爽 拿錢落跑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20歲吳柏翰以「一人一千元唱到爽」,網路揪團KTV聚會,收了錢卻落跑;胃口養大的他,重施故技改以「我想喝酒」揪團到酒店,卻因留了相同聯絡電話,被受害網友識破揪出,吳嫌怕被毆打挾持,報案求脫身,還謊稱「我不認識他們」。


警方調查,有竊盜、詐欺前科的吳柏翰,上月16日在豆豆聊天室網站,以「小凱」暱稱上網,表示他找了幾位女同學,要去西寧南路KTV歡唱,招攬男網友「共襄盛舉」,男生一人出一千元。


多名男網友各自依約抵達時,吳嫌要求收取費用,才招呼他們到包廂等候,隨後藉口「女同學到了,我下去找她們」,趁機溜走。


29日吳嫌又利用UT聊天室,改以「有人要喝酒嗎」暱稱上網,誆稱「每人3千可喝6小時,還有小姐作半套服務」,並留下電話號碼供網友聯絡。


上次曾被騙的29歲林姓被害人,此次又是揪咖的對象,他發現電話號碼一樣,暗中通知其他受騙網友,約在中山北路與錦州街口,等吳嫌一露面,眾人就逮住他。


吳嫌害怕被毆打挾持,趕緊求助中山分局中二派出所,謊稱「我不認識他們」,警方先找齊被騙的被害人,做指控筆錄,再依詐欺罪嫌將吳某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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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網路尋找喝酒的朋友注意唷~

網路就是如此 千萬別被 輕而易舉的事務所吸引  ~這傢伙  利用人心弱點進行詐騙

終究還是難逃法網~

本來可以高興的歌唱 來認識新朋友~卻無辜的陷入這傢伙的詐騙計畫當中

這些年輕人到底在想甚麼  才 20歲 不好好工作 如此利用網路心態詐騙

所以這報導 要告知  喜歡喝酒的男性女性朋友  千萬要小心  

要買單 各自付各自的  千萬別出現就先付錢 

好比 要去工作  還要先繳錢 一樣道理 沒這回事 !

男性不要太色 一看到有女生就在相約  難怪 中人圈套

所以事出必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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