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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貼]愛我,就要相信我?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9.07.23  天氣:  心情:

本文轉載於:http://www.wretch.cc/blog/takmath/20639665



記得之前有一個廣告台詞 -  「信任,帶來新幸福!」


 


彼此信任是每一段情侶或婚姻之間,相互尊重的態度

但是卻也是造成
許多情人或夫妻爭執的主因。說也很奇怪,在感情世界裡面

「信任對
方」似乎已經是我們談感情前的基本知識,誰也不能抵觸。

卻也因為這
樣,現在的愛情世界裡演變成...


「你看我的手機,就是不相信我」


「你問太多我的行蹤,就是不信任我」


 


更好笑的是,明明我們找到了偷吃或曖昧的證據,原本自認可以好好的理論一番

但是對方卻反而因為你亂翻他的東西、亂看他的手機、甚至
到處打聽消息

所以比你更生氣、更火大。


 


此時,他只要翻出「戀愛法則第一條 - 愛我,就要相信我」

你就已經
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再翻出「戀愛法則刑責篇第一條 - 不相信
我,就是不愛我,既然不愛我,就分手吧!」

就足以把你判個死罪。搞
到最後,被告變原告,原告變被告...


 


如果因為這樣分手,對方還可以大方的跟他的親朋好友說:「是你先不仁,所以他才不義」

此時,他身邊搞不懂狀況的朋友,還會起身鼓掌
說:「恭喜你離開了一個不懂的信任你的人...」

然後,你除了眼巴巴看
著他們兩個光明正大的在一起,還要背負著千古罪人的十字架...


 


愛情中的信任,不應該是這樣的。既然你覺得我應該相信你

那是否你
也要做出讓我相信的行為,既然你覺得你的行為可以被信任

那又為什麼
要害怕被另一半查呢?


 


我們要知道,當彼此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甚至相互許下終身時,每個人同時都有

「做到讓對方足以信任,以及接受對方合理且不定時抽查的
義務」。


 


想起來也很好玩,以前我女朋友總是偷偷摸摸、賊頭賊腦的偷看我的手機或MSN的紀錄時

我都會裝作沒看見(即使一眼就被我看穿)。每次看
到她無功而返後

一副不該懷疑我的虧欠感,讓我覺得好開心

因為
證明她還是很在乎我(不在乎的人,根本懶得看)

還有一種感覺自己
在這場「信任的戰役」中獲勝的榮耀感...我贏了(好幼稚的想法!)


 


我曾經看過一對情侶,他們兩個有一個很好玩的默契

就是彼此隨時都
可以臨時抽檢對方的包包、手機或是MSN訊息

但是如果沒有查出任何
蛛絲馬跡,就要請對方喝飲料或是吃飯...所以兩個人到最後

常常上演
女朋友強迫男朋友看她的手機,可是男朋友總是閉上眼睛堅持不看的戲碼。


 


反觀,那些高喊著「愛我,就是要信任我」的人,當你在為自己的主權捍衛著的同時

請仔細想想... 你的行為是否又讓人相信呢?既然,可以
相信,那又為什麼要害怕被查呢?


 


總不能某一天看著你左手牽一個、右手抱一個,此時還回頭跟我說:

愛我,就是要相信我,否則就是不愛我,不愛我就分手!」我想,我愛你,所以我相信你

但是信任,並不是盲從的!至少...我還有眼睛吧...


 


你希望我相信你嗎?而你相信你自己嗎?

===================================================

這篇文章,我很認同

曾經,我認為愛是完全的信任,但卻因此被另一半的行為,打了好大的一個巴掌

儘管抓到她跟別的男人暗通曲款的證據,但她一句

『我告訴你,我跟你在一起這些年來,從來沒有腳踏兩條船!』

所以,我相信她

不管多少朋友告訴我,她不只是腳爬過去,連身體都過了牆的一半了

但我對那些朋友發脾氣,告訴他們:

「你們可以罵我,笑我,但不准你們汙辱她,她說沒有就是沒有.....」

後來真相大白,我很難過

我甚至認為信賴是愚蠢的,當真心換來的是絕情時

你會不想再去相信任何異性,不敢去相信愛情

現在,走出情傷的我,可以理性的去面對感情這件事情,自然就不會再有那樣的念頭了

會寫上述這些,是想告訴一些朋友,你的想法跟遭遇我懂,但我可以走出來,你也可以





信賴你的另一半,是對的

愛情如果需要三不五時的查勤、盯哨,那並不健康

或者更應該這麼說:如果那樣做,那你不但不尊重對方,更把自己的格調給弄低了

但當我們發現情人有些改變時,不能查勤嗎?倒也不是

我從來就不怕另一半對我查勤,因為我從來就沒做過虧心事,自然就沒有什麼好怕的

當然,我知道對方一天到晚懷疑我不忠的那種感覺很不舒服

所以我是認識有那種朋友,他對自己允諾他不會亂來,但他不給另一半查勤的

他說那樣的感覺很不被人尊重

我能夠理解他的想法,只是我還是那句話:如果夠坦蕩的話,對方能查得到什麼?

那既然查不到任何東西,又有什麼好介意的?

對方不是你,他怎麼會知道你對自己的承諾會堅守到什麼程度?

而且換個角度來想,如果不在乎你、不在乎這段感情的話,根本連查都懶得查,不是嗎?





愛情,沒有一定的準則

不過就我愚昧的個人觀念來看,很多東西都是必須存在的

撒嬌、任性、順從、霸道、懷疑、吃醋、爭吵、冷戰、低頭、堅持、包容、改變......

甚至包括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抑或小別勝新婚的分離,一樣

每一種元素跟狀況都有它存在的意義

(不要跟我瞎掰,說跟別人搞曖昧或背叛也是其中之一,我會送你一句髒話)

只是我們要搞清楚:過猶不及都是不好的

以前我是那種『要嘛就是全部,不然我寧願選擇零』的人,對我而言,中庸之道是屁

所以我的朋友跟情人都曾說過:我是一個很極端的人

好的時候可以很好、兇的時候可以很兇、悲觀的時候就超灰暗.....

現在的我,則是覺得這樣好像不怎麼恰當

我這麼比喻好了,我們今天要享受美食的時候,會希望吃到的是怎樣的飯?

是硬到一個不行的白飯,是軟到沒嚼勁的白飯,還是軟硬適度的白飯?這樣想就通了

這個觀念,我覺得不管用在哪裡都是一樣的

工作時,認真當然是好事;但如果認真到一絲不茍、毫無鬆懈的彈性

不但會在無形中給大家一種壓力,也很容易一個不小心把自己給壓垮

戀愛時,疼對方也是好事;但如果疼到溺愛、到對方無法無天都可以

這樣就很容易寵壞對方,進而問題就這麼產生了

當然啦,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喜好跟接受程度的不同,所以這樣的觀念未必適用於某些人

但我覺得對於大部分的人而言,中庸之道就是最好的選擇





對了,提醒大家一下

查勤不要查那種對方想得到的東西(自己去領悟吧),但也不要把查勤當作測驗愛情的工具

當我做了什麼讓你誤會我變了、當我跟別人感覺似乎有些曖昧了

妳可以查,請用力的查

因為我相信,如果真的有鬼,不可能查不出來,畢竟紙是包不住火的

最後,勸告世界上所有男男女女

談戀愛最好的態度,就是不亂來、不過猶不及

忠於對方、對得起天地良心,才是最上乘之道

這並不能保證你的情路一帆風順,但這絕對是正向樂觀的感情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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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27 12:11
她, 40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7 12:16]:

我想
這部分又要分成常態性跟突發性了
畢竟有時候是計畫跟不上變化的...

而且我覺得,我會順其自然不去在乎
因為是我的就是我的,留不住的話硬留也沒意義囉~~
當然,我有不舒服的話還是會跟對方反應
但沒必要為了這種事情耿耿於懷
以上是我的看法,參考看看囉^^

 
時間:2009-07-24 00:05
她, 47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4 00:13]:

的確是這樣沒錯

不過就如同這篇文章所述,我也是這樣看待的

而且我向來吃軟不吃硬...

只要好好對我說,我覺得合理的事情我大多都順從對方的

想查?讓你慢慢查...XD

(這時候,感情有高道德標準的人就敢大聲了...哇哈哈哈)

 
時間:2009-07-23 14:15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3 19:39]:

哈,我只是寫出我的感想而已啦XD

如果要交往時,對方是這種不喜歡有人侵犯自己隱私的話

那當然還是必須互相尊重,或說找一個平衡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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