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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第三者 & 分手後能不能是朋友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9.07.23  天氣:  心情:
前陣子我認識了一個女生,感覺相當不錯的女生

對於她,我是有考慮過想要去追求的

不過在因緣際會下,我得知了她現在是有男朋友的時候,我馬上放棄想追求的想法

在MSN上跟一個女性朋友聊天時,我有提到這點

而她給我的答案則是讓我咋舌:『如果真的喜歡她的話,當第三者又何妨?』

噢,這太勁爆了,完全不是我這種歐里桑的所能接受的觀念

今天在看網友的日記時,看到人家所寫的一篇『不聯絡才是正確的抉擇?!』

這兩件事情加起來,就成了我寫這一篇日記的契機





老實說,我當過人家的第三者

我的前女友,在我認識她的那個時候,她是有男朋友的

她那時分不出喜歡跟愛的差別,她覺得有一個男生對她好,她覺得很開心,那就是愛

所以她那時答應了那個男生的追求,但事後才發現感覺怪怪的

而我的出現也讓她確定,她想跟我在一起,不想跟那個男生走下去

我不喜歡那種感覺,所以我跟她說,希望她能跟他提分手

她說那男生對她很好、他家人都看過她,她說不出口,請我給她時間,我答應了

只是,就當我在她工作的地點陪她的時候,她的男朋友有一天就這麼突然的來了

我們彼此並沒有動粗,只是互瞪了一眼,我離開,他進來

最後,那個男的自己選擇了退出,他祝她跟我能幸福

這個故事儘管是和平落幕的,而且我那時跟她只是朋友,完全沒有亂來

但是,我是他們感情中介入的第三者,是鐵一般的事情

你以為這故事就這麼結束了?嗯丟喔~~~

在七年九個月以後,她工作的店長,成為了我跟她之間的第三者

而這次,我成了選擇退出,祝福她們幸福的角色.........





我稱這件事情為『現世報』

而這件事也讓我鐵了心的對自己發誓:我不會再做這樣的行為了

不管現世報存不存在,那都不重要

而是當我嚐到我當初讓那個男生嚐到的痛苦時

我不希望自己成為讓別的男人得嚐到這個痛苦的罪人

什麼事都沒做,就必須去承受另一半的背叛,那樣的恨,那樣的痛,太深也太強烈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選擇放棄跟我前女友藕斷絲連的原因

『我不要自己成為第三者的第三者』

我認識幾個背叛情人的朋友、也認識扮演過第三者這個角色的朋友

而這些人的下場,也都不怎麼好,不是遇人不淑,就是被對方背叛.....

或許,真的有人是背叛了另一半以後才找到真愛的

我恭喜他,但那不關我的事,也不會是我的作風

但不要對我宣揚『橫刀奪愛才是愛』這種狗屁觀念,你不被人罵會渾身不對勁的話例外





而談到分手後,彼此的關係能不能是朋友?能不能互相關心?

老實說,我是那種希望分手後還可以是朋友的人,但我會尊重對方的想法

其實,分手以後本來就不太適合再當朋友

因為兩個人曾經愛過、曾經纏綿過,更對彼此是如此的熟悉了解

要是擦槍走火,一個不小心就會舊情復燃,對方的另一半再一個不小心就會變成社會案件

所以曾經有一首歌叫『最熟悉的陌生人』,那樣的關係,真的很貼切

但真要這麼無情嗎?倒也不是

如果說,兩個人還想當朋友,當然可以

但前提是要雙方都已經能完全的放下對對方的感情

只要有一方還有依戀,還有恨,還有任何感情的波動,那就不適合

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做什麼就要像什麼

既然是朋友,那就應該要有朋友的樣子,要有朋友應該保持的距離





我們可以愛錯人,因為那是難免的,但錯了就要改,而不是一錯再錯

錯的時間、錯的地點、錯的人,沒什麼好說的,那就是錯

我知道有人會說愛情沒有對錯,對錯也不是絕對而只是相對;的確,我認同這些觀念

但有些事情如果你去允許它有模糊地帶的存在,那它就有風險存在

有些人事物我們可以接受模糊地帶的存在,但有些則是應該很清楚的界定對錯之分

愛上有另一半的人,錯;有了另一半還去愛別人,錯

你可以不認同我的觀念,但我就是這麼界定愛情裡的對錯之分

對我而言,沒有那種什麼妳愛我,但因為怎樣怎樣所以得跟他在一起,然後請我容忍的

對不起,辦不到

要我接受我的女人要給別的男人摸給別的男人抱?叫我去死比較快

我今天不會這樣委屈妳,所以我也不會接受這樣的恥辱

愛情可以是成全、愛情可以是只要妳幸福,即使妳愛的人不是我也無妨

但愛情絕對不是共享、不會是他用一三五,我用二四六,禮拜天再給妳個公休





不要告訴我,這世界就只有他會是對的人

不要告訴我,除了他我誰都不要了、失去他就沒有活著的意義了

因為這些話我全說過,而後來我也才知道,說那些話的人有多蠢

就算你真的做得到為了他而傷害自己的性命,或再也不打開心房去接受下一個對象

那不代表你有多忠於這段感情,有多至情至性,有多偉大,屁

你只是把自己關在回憶的囚牢裡,你只是不肯正視、接受被傷害的事實而已

我能夠接受有人在愛情受了傷以後,把重心轉移到別的地方上的決定

我也能尊重有人不婚、不談戀愛的決定,因為人生本來就不是一定得要結婚生子談戀愛

但我無法茍同那種想談卻又怕談的人

這世界上沒有穩贏不輸的事情,就算有我也不覺得會輪得到我





嗯........今天一口氣寫了這麼多日記,應該也夠我後面幾天打混了XD

最後,我只想說:我要準備下班,迎接我的四天連休啦~~~~

啊對了,關於小說的部分....『作者外出取材,故下回休刊』喔

請各位不要催稿囉~~~~~^ o ^(因為催了也沒用)

祝大家有個愉快的一天,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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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29 16:12
她, 42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9 16:42]:

沒錯

但我還是會告誡自己

不要再造孽了...XD

 
時間:2009-07-25 18:39
他, 5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5 18:56]:

我也不覺得全然是第三者的錯

不過,成功打敗原有的人?

那也要對方跟第三者修成正果才有資格這樣說吧

但據我所知

跟第三者在一起半年一年之後,有很多人都選擇回頭找舊愛

如果真的是成功打敗,那為什麼要回頭找舊愛呢?

 
時間:2009-07-24 13:17
她, 5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4 13:28]:

哈哈哈,話說我現在正在追加

對"第三者"更進一步討論的日記...XD

不過你說的對^^

彼此加油~~^O^

 
時間:2009-07-23 23:56
她, 47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4 00:15]:

呵,其實我現在也是處於觀望的態度囉~

而且說真的,好女人還是不少(爛女人也不少就是了XD)

我不需要很死腦筋的"一定要跟誰在一起"

一切就讓它隨緣吧^^

但如果對方兩邊都不想斷,那我自己就會選擇斷

因為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b

 
時間:2009-07-23 19:29
她,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3 19:56]:

是啊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

不過對於一些表面釋懷的那種人

那真的,無情地斷絕彼此的往來才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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