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個標題讓我有很大的壓力~~ 因為出生十三天以後被外婆決定送給姑媽當兒子~~ 但這不是我個人所決定的~~而是上一輩人所決定~~ 而這些決定也決定了我的命運~~ 是~~我從小就必須要背負著二個家庭所給予我的厚望~~ 畢竟一邊是我的舅舅~~也是我的親生父親~ 是~~另一邊是疼愛我教育我的媽媽~~~ 也是我的姑媽跟姑父~~沒有了他們~~或許我沒有今日的成就~ 十八歲知道我是一個養子~~知道了我的身世以後~~ 我的心情從沒有沒有跟任何人說起~~ 憶父~~是我懷念著養育我長大的父親~~卻不是我的親生父親~~畢竟十三天~~ 這樣的時間要我對親生父親有什麼印象那是很難的事情~~ 而十八歲以前我必須對著我的親生父親叫舅舅~~因為我那時不知道我的身世~~~ 而十八歲以後我看到親生父親~~我依然叫他舅舅~~因為我已經改不了口~~也沒有必要了~~ 我的五個親生哥哥~~每個人都認為我是到養父這邊以後就變了~~ 其實我沒有變~~而是彼此給我太大的壓力~~ 因為二個家庭都認為我必須是很棒的很好的~~ 我並沒有選擇逃避~~我依然面對我的命運及我的宿命~~~ 養父留下給我的遺產我如何的運用及投資~~ 我應該沒有必要跟我親生這邊的報告吧~~~ 是~~我有一些投資錯誤的地方~~但這要怪的是怪我自己而不是去怪養育我長大的養母~~ 當初二個家庭不是我所可以選擇的~~不需要為了我去互相指責對方~~ 這根本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是非或許沒有一個公斷~~因為公説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誰也不會認錯~~ 所有的錯就讓我一個人來扛就好了~~